收彩禮是中國一直以來的傳統習慣,在未過門前收彩禮的行為有些人覺得收彩禮是正常的,那么在法律的規定中,是如何解決收彩禮這種規定的呢,遇到女方不承認收彩禮案例時該什么處理呢,下面我們就這種案例來談一談自己的看法:一、遇到女方不承認收彩禮案例該怎么辦?一般都選擇在訂婚的時候,雙方家長都在場的情況下,給女方父母。如果你們選擇不訂婚直接結的話,那只要在結婚前,方便的時候給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
離婚為條件。”二、不應認定為結婚彩禮的行為彩禮”是一個非法律概念,在處理彩禮糾紛的司法實踐中首先應正確理解把握彩禮的實質涵義。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性交往時的贈與。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女方不承認收彩禮案例經常發生,其實按常理說彩禮不是不能收,只要有一個合理的范圍,女方的彩禮要根據男方的經濟狀況來決定,彩禮只是一種形式而已,不可以用彩禮的多少來衡量我們之間的感情,彩禮只不過是一種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