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胞姐弟有義務撫養嗎?很多時候撫養小孩都是由父母來操作的,但有些家庭里面由于父母早逝,此時無法由父母直接撫養,但家里有同胞哥姐,這樣的情況下同胞姐弟有義務撫養嗎?由于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是法定的,但具體包括了哪些撫養義務呢?我們馬上在下文中為你您一一進行解答。
一、同胞姐弟有義務撫養嗎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孤獨無依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對手雖有子女但亦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亦有扶養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弟妹,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沒有扶養義務,但可以幫助,盡兄弟姐妹之情。
二、父母對子女有哪些撫養義務
父母對子女的撫育應當是從精神上、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盡養育和照顧之責,這種養育和照顧是子女賴以生存、成長的基本保障,缺少了這種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長的。父母對子女的養育義務是無條件的,只要父母生養了子女,就必須盡撫養、教育的義務。《》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無養費的權利。”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該條規定了父母撫育子女義務的終止時間,對正常成年子女撫育到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時間、對非正常健康狀況的應終身撫育。另外,子女年滿十六周歲,用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自己正常生活需要的,父母也可以不給撫育費。對拒不履行撫育責任的父母,應加強教育,屢教不改構成遺棄罪,《婚姻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了父母不履行撫育責任的民事責任,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撫育責任,另一方可以要求
離婚,因此對方提出
離婚的,可要求不履行撫養責任的一方給予補償。如果遺棄行為嚴重,構成犯罪的,依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現實中,不能說父母沒有撫養能力或者父母去世了,那么就必然由哥姐要撫養年幼的弟妹,首先要看哥姐是否成年,是否具有撫養的能力,如果有的話,那么此時才會被認定具有撫養的義務。當然,哥姐盡了撫養義務的,日后弟妹長大有負擔能力的,也是需要扶養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哥姐。至于同胞姐弟有義務撫養嗎,就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分析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