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訴期限到底是什么時候?民事抗訴期限到底是什么時候《民事訴訟法》徹底顛覆了此前申請檢察院抗訴的程序。在《民事訴訟法》,案件當事人已經無法同時向法院和檢察院申訴,以達到兩邊通吃的目的。《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一)人民法院駁回
再審申請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
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三)
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由此可見,當事人向法院申請
再審,已經成為前置程序。如果當事人未到法院申請
再審,直接到檢察院申請抗訴的,檢察院一律不受理。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13年初已經就此向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發文并組織系統學習。因此,建議當事人不要再抱著任何僥幸的心理。具體來講,只有符合以下情形的,才能到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一)人民法院駁回
再審申請的。也就是說,向法院遞交在
再審申請后,被法院駁回的。要注意,現在申請
再審的期限為6個月了。6個月內沒申請
再審怎么辦?可以選擇遞交申訴狀或照樣遞交
再審申請等駁回,然后再去檢察院申訴。抗訴申請書的寫法很講究技巧,否則會被檢察官扔進垃圾桶。試想下,每天多少人申訴?多少人喊冤啊?關于抗訴申請書的寫作技巧,可以上相關法律網站,如、律師網等專業法律網站參考。簡而言之,要圍繞著法定
再審條件和抗訴條件進行闡述。(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
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現在法院處理
再審申請的期限一般為3個月。如果你在原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如果一審沒
上訴,申請
再審難度很高)遞交
再審申請書(廣東省一般是這樣處理),材料中轉的時間不計算在內。(三)
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這一規定在司法實務中存在爭議。有些檢察院認為,所謂
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是他們說了算。當事人則認為,只要他們認為明顯有誤,就可以向檢察院申請
再審。在此,建議去檢察院申請抗訴的當事人,務必按照抗訴的法定理由陳述清楚你的案情和理由,包括書面和口頭的。只有這樣,檢察院辦案人員才不會覺得你是無理取鬧,才會接受你的申請。民事抗訴期限到底是什么?想必您通過我們的介紹,不會再有這樣的疑問了吧,其實,在現實生活中人民檢察院很少會提起抗訴,雖說這與法官的效率有關,但終究帶了一些推諉的性質,所以,我們真誠的希望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能夠各司其職,還中國一個清明的社會,那么您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呢,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