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征地補償包括哪些項目
政府在
拆遷改造的過程當中,前期的征地補償款的發放工作就是一個較為漫長的工作。征地補償款不是一筆小的數目,其實每家每戶的征地補償款的數額都不一樣,這都需要經過具體的審核以后,將征地補償款準確無誤的發放到當事人手中。下面我們為您介紹的是河北征地補償包括哪些項目?
一、河北征地補償包括哪些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5、社會保障費用;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除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外,還應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
二、征地補償標準數額是怎樣的?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三、補償費用的管理、歸屬是怎樣的?
(一)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
保險費用。
(二)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不僅僅是河北省,在我國全國各省都是一樣的。在發放的征地補償款的最終款項當中是包括各種各樣的項目的。比如說青苗補助費,安置補助費,土地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各種各樣的費用。當然,不同的項目的補償標準,河北省政府也有相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