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建筑工程發包是什么意思在
建筑工程當中,您對于工程承包應該是比較熟悉的。其實工程在承包之前首先要進行發包的,普通公民可能第一次聽到
建筑工程發包這個詞匯是比較陌生的,其實發包在
建筑領域這是必須要進行的一個步驟,而且國家針對發包的要求也比較嚴格。下面我們就為您介紹一下關于
建筑工程發包是什么意思?
一、關于
建筑工程發包是什么意思?
發包相對于承包來說的。建設單位將所要進行的建設任務以總承包
合同或部分總承包
合同的方式發給承包單位,這個過程叫發包。相對于施工單位,這個過程就叫承包。
二、工程發包程序:
(一)對申請承包分包工程的分包方的資質等級、資源條件、施工能力及其業績等進行資格審核。(二)采用招標的方式選定分包方,要規定招標投標紀律,避免舞弊行為和不正當競爭手段的發生。(三)評標和決標,應有一個相互制約而且是各專業人員組成的機構。(四)選定分包方后,應簽訂“工程分包
合同”。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三、《
建筑法》對建設工程發包有什么具體規定?
《
建筑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建筑工程實行招標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
建筑工程發包給依法中標的承包單位。
建筑工程實行直接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
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建筑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倡對
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
建筑工程肢解發包。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
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在實踐中,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我國法律嚴禁肢解發包。所謂肢解發包,是指發包人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的行為。這種行為容易導致建設工程管理上的混亂,不能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長、建設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因此,我國《
合同法》、《
建筑法》等法律法規對此明確予以禁止。法律的這些規定為強制性規定,凡是屬于肢解發包工程的行為,均應認定為發包
合同無效。簡單一點理解,
建筑工程發包就是建設單位如果說要決定修建了一項工程的話,會將工程的整個修建承包給比較專業的
建筑公司,這個過程其實就叫做發包。國家要制定發包也主要是為了防止
建筑行業的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