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后能否再刑拘
取保候審能夠暫時的讓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羈押在特定的場所,對其來講是很有利的,但在獲得了
取保候審之后,是否還會被再刑拘呢?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一、
取保候審后能否再刑拘《刑事訴訟法》第71條 規定了被
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的義務,有以下幾項:1、未經
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被
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應當經
執行機關批準。如果
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的,
執行機關在批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前,應當征得決定機關同意。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審才是目的,因此被
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義務在接到傳訊后及時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執行機關在
執行取保候審時,應當告知被
取保候審人必須遵守上述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或者在
取保候審期間重新犯罪應當承擔的后果。被
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規定的,已經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區別情形,還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對其監視居住、予以
逮捕。所以說被申請
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并不保證之后不會再被
拘留。二、
取保候審期間犯罪能再
取保候審嗎應當認為,不能夠再次適用
取保候審,因為適用
取保候審不僅要考慮到刑期,也要考慮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險性,在第一次適用了
取保候審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去犯罪,就證明其人身危險性較大,如果采取
取保候審仍然會危害社會,不符合設定
取保候審的立法精神,因此,不能夠再次適用。綜上可知,在獲得了
取保候審之后,日后也是有可能再次被刑拘的。而要是在取保期間犯罪的話,通常日后就不能再次獲得
取保候審。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