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未成年犯罪規定是什么
《刑法》中規定的大多數罪名其實都是由一般主體構成的,即只要是年齡已經滿了16周歲,并同時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那么就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也就是說其中會有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我國對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專門的規定,下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刑法未成年犯罪規定的內容吧。
一、刑法未成年犯罪規定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為。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據此,在我國,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只對八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對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擔刑事責任,因此我國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而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1、如果該未成年人未滿16周歲,則不負刑事責任。2、如果已滿16周歲,則該未成年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此時應當減輕處罰。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七周歲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50%;已滿十七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40%。
二、未成年人怎么免于刑事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下列情形可以免除處罰或不認為是犯罪:首先,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被脅迫、誘騙參與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屬于犯罪預備、中止、未遂,情節一般的,可以免除處罰或者不認為是犯罪。其次,若有以下情形,可以不認為是犯罪:1、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強凌弱,使用語言威脅或者使用輕微暴力強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用品或者錢財的;2、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盜竊財物,數額剛達到或者略過“數額巨大”標準,而其他情節輕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盜竊近親屬的財物,其親屬不要求對被告人定罪處罰的;3、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我國說的未成年人犯罪一般是指在犯罪的時候尚未滿18周歲的人,此時法律中明確規定了是不得判處死刑,同時就連死緩都不能作出。換言之,也就是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情況下,最高的處罰也就是無期徒刑。關于刑法未成年犯罪規定的內容,上文中我們已經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