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布,《婚姻法》將被廢止。一、結婚后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
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夫妻另有約定外,均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財產。所謂“婚后所得”,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
離婚生效時止。并非所有的婚后所得財產均是共同財產。婚后所得的財產依照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遺贈或增與
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即屬于接受贈與的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否則,婚后一方接受贈與或遺贈所得的財產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二、
離婚房產分割辦法是怎樣的?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
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通過上文,我們給您分析了結婚后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這個問題。按照新《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婚后買房的,如果是一方父母為其購買,并且明確贈與給子女的,則應該算個人財產。除了這種情況,雙方婚后買的房子,大部分情況屬于共同財產,即使
房產證上面寫一個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