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出于怎樣的原因,在女方想要
離婚的情況下,不見得男方就一定同意,于是這樣的情況下就不可以通過協議方式來解除婚姻關系。那對于想要
離婚的女方來講,此時想要
離婚男方不同意怎么辦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想要
離婚男方不同意怎么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必須選擇訴訟
離婚:
1、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
離婚的
2、雖然雙方同意
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
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
3、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的
5、雙方或一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親自辦理的
因此如果一方想
離婚但是對方不同意的話就只能選擇訴訟
離婚。
二、訴訟
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1、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
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離婚案件也屬于民事案件,因此
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
② 有明確的被告;
③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于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
管轄。即要求
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
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2、
離婚案件
起訴時,
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3、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
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4、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
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①審理前的準備。②調解。③開庭審理。
5、判決
現實中,如果女方想要
離婚男方不同意怎么辦呢?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可以不通過協議方式
離婚,而是選擇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此時只要有證據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的,那么也是可以判決夫妻
離婚的。因此實踐中,夫妻
離婚并不是都要雙方同意才能
離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