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在申請辦理
工傷賠償手續的過程中,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是兩個最重要的環節,也是缺乏相關辦理經驗的職工最容易混淆的環節,用最簡明扼要的話語來理解,工傷認定是決定職工能否拿到
工傷賠償的關鍵,而傷殘鑒定則是決定當事人能夠拿到多少賠償的關鍵,那么,工傷認定 傷殘鑒定的區別是什么呢?
工傷認定就是指職工在工作中受到的傷害,需要對工傷職工的傷殘性質進行鑒定的一種活動。傷殘鑒定通常是指對人身傷害的一種程度的鑒定。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處,但更多存在區別。
一、申請鑒定主體不同
工傷鑒定申請主體是已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本人、近親屬、雇傭單位均可;傷殘鑒定申請主體只能是傷者本人。
二、申請鑒定的前提條件不同
工傷鑒定的前提是,工傷申請鑒定主體已經取得了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出具的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也即沒有工傷認定決定書,
工傷鑒定委員會不會受理
工傷鑒定申請者的申請;傷殘鑒定的前提是,申請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
三、申請鑒定的依據、內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工傷鑒定依據的法律、法規是《工傷
保險條例》和《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的內容包括:工傷
醫療終結期、停工留薪期確認、勞動能力障礙程度、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申請
工傷鑒定時需同時提交的材料有: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職工工傷
醫療的有關資料(包括職工個人情況資料、職工工傷情況資料、
醫療機構診斷資料等);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依據的法律、法規是《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受傷評定》,傷殘鑒定的內容包括:傷者精神狀態、生理機能、街跑結構的異常及其對生活的影響,傷殘鑒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交通事故認定書、入院記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歷本、殘疾診斷證明等。
四、申請鑒定的時間不同
工傷鑒定的申請時間是治療期滿(傷者病情相對穩定后),可以提出申請;傷殘鑒定申請時間是
醫療終結后。
綜上所述,關于工傷認定 傷殘鑒定的區別問題,從法律適用上來講,前者主要用于工傷事故認定,后者主要用于
交通事故鑒定,兩者的區別主要在于申請人不同,前者是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及工會組織,后者只能是當事人本人,還有申請條件不同,提出認定或鑒定申請的時間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