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男女雙方是出于什么樣的原因沒有結婚,我們想要說的是,如果不結婚的情況之下最好不要要孩子。因為未婚生子不僅自己會承受一定的社會壓力,最重要的是對孩子也比較不負責任。但是未婚生子這種現象當今社會還比較多,很多未婚生子的男女青年存在的疑惑是在我國未婚生子
撫養權能公證不?
一、在我國未婚生子
撫養權能公證不?
可以申請事實撫養公證的當事人須親自到公證機構辦理,須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委托另一方代為辦理公證。須提交的證件、證明,包括:1、撫養人戶口簿、身份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撫養人為單身的,提供當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2、撫養人檔案所在單位出具的《撫養事實證明》,撫養人沒有工作單位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出具;3、撫養人提供保證撫養事實真實對被撫養人履行保證書。公證機構受理撫養事實公證申請后,須調查核實撫養事實的真偽情況(被撫養人超過10周歲以上的,須詢問其意思表示),并將核實記錄歸檔留存。
二、未婚生子
撫養權歸誰?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樣,同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應由父母雙方共同承擔撫養教育的義務。實踐中,有這樣幾種情況: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實際撫養,即與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負擔多少、負擔的方式,應根據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經濟狀況,先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絕履行撫養義務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訴請法院以判決的形式強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撫養義務。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與他人結婚的,若繼父愿意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的,則生父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可酌情減少或免除。若繼父不愿意負擔,則生父應支付的撫育費不能減免。3、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將孩子送與他人收養時,那么孩子與收養人之間形成法律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這時,非婚生子女由養父母撫養,其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負擔撫養義務。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實際撫養子女時,可與子女的生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法院作出處理。法院應根據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并考慮雙方的具體情況確定由何方撫養。在非婚生子女有識別能力的情況下,還應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見。若法院審查后確定由生父實際撫養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應負擔該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結合我國公證處的相關規定,針對在我國未婚生子
撫養權能公證不這一問題,實際上未婚生子的
撫養權也是可以進行法律公正的。因為如果說撫養人是單身的話,需要由當地的民政局提供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再準備好其他的材料,公正處就會受理的。問題是未婚生子在將來對孩子的成長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