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刑法》中對盜竊罪的
量刑標準作出了統一的規定,但現實中由于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情況不同,因此就導致了在不同的地方盜竊的數額不同,最終處理結果不一樣。這主要是因為各地對盜竊罪的
量刑幅度規定不同,下文中我們帶來河南盜竊罪
量刑標準2017,幫助你了解河南省關于盜竊罪的
量刑規定。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幅度的
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盜竊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或者二年內三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
盜竊公私財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中所列情形之一且數額達到較大起點標準百分之五十的,可以以盜竊罪定罪,并在三個月拘役到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
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的,在九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
在
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次數、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二年內盜竊三次的,在此基礎上,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種情形,分別增加二至三個月刑期;
(3)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每增加一件,增加九個月至一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1F有期徒刑幅度的
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盜竊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
盜竊公私財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且數額達到巨大起點標準百分之五十的,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
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五件或者三級文物一件的,在三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
在
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盜竊數額、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四千五百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盜竊國有館藏一般文物超過五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個月至一年刑期;盜竊國有館藏三級文物每增加一件,增加二年六個月至三年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
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盜竊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叛特別巨大”起點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
盜竊公私財物,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且數額達到“特別巨大”起點標準百分之五十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
盜竊國有館藏三級文物五件或者二級文物一件的,在十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在
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盜竊數額、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四萬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情形之一的,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一至二年刑期;
(3)盜竊國有館藏三級文物超過五件,每增加一件,增加九個月至一年刑期;盜竊國有館藏二級文物超過一件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一至二年刑期;盜竊的文物中包含一般文物的,每增加一件,增加三至四個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已確定為犯罪構成事實的除外)':多次盜竊的,犯罪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在醫院盜竊病人或其親友財物的;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因盜竊造成嚴重后果的。以上九種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采用破壞性手段盜竊公私財物,造成其他財物損毀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構成其他犯罪數罪并罰的除外;
(3)為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而盜竊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5.有下列精形之一的,可以從寬處罰:
(1)案發前主動將贓物放回原處或者主動歸還被害人的,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2)盜竊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以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減少基準刑的20%—50%;
(3)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6.對于盜竊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以對應
量刑幅度較重的部分確定基準刑,既、未遂所對應的
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確定基準刑,其他可以作為調節基準刑的
量刑情節。以既遂部分確定基準刑的,根據未遂部分犯罪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確定基準刑的,根據既遂部分犯罪行為造成損害的大小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40%以下。但不得根據該
量刑情節提高
量刑幅度。
7.需要說明的事項:
(1)盜竊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量刑起點和基準刑參照本罪第1至3條的規定,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確定: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盜竊目標的;以珍貴文物為盜竊目標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
量刑。
(3)盜竊一般文物、三級文物、二級以上文物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盜竊文物,無法確定文物等級,或者按照文物等級定罪
量刑明顯過輕或者過重的,按照盜竊的文物價值定罪,參照本部分中有關數額的
量刑標準
量刑。依照文物價值定罪
量刑的,根據被盜文物的有效價格證明認定文物價值;無有效價格證明,或者根據價格證明認定明顯不合理的,根據銷贓數額認定,或者結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的鑒定意見、報告認定。
盜竊涉及不同等級的文物的,按照高級別文物的
量刑幅度
量刑;有多件同級文物的,五件詞級文物視為一件高一級文物,但是價值明顯不相當的除外。
(4)盜竊技術成果等商業秘密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5)多次盜竊,盜竊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盜竊次數確定
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盜竊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盜竊數額確定
量刑起點,盜竊次數可作為從重處罰
量刑情節。
(6)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輕微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諒解的;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盜竊可以說是現實生活中很常見的一種行為了,但此時需要達到了當地的立案范圍之后,那么才會被認定屬于盜竊罪,之后也才可以依法追究罪法的刑事責任。上文是為您帶來的河南盜竊罪
量刑標準內容,各位可以適當了解一下。但要是在其他省市犯盜竊罪的話,那就不能適用上述的
量刑幅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