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使用費的含義?近些年,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持續快速增長,房屋價格翻著番地往上暴漲,從某方面來講,其根源之一就是全國各地土地價格的不斷提升,為地方政府帶來了可觀的財政收入,這個土地價格中的主要組成部分就是土地使用費,由于城鎮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因此土地使用費為國家所有,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費的含義呢?土地使用費是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費用,是土地使用者獲得用地應付出的代價。目前土地使用費主要包括農用土地征用費和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兩種:1、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建設配套費、
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等。(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指建設項目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權,依照規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土地的出讓和轉讓可采用協議、招標、公開拍賣等方式。協議方式適用于市政工程、公益事業用地及機關部隊和需要重點扶持、優先發展的產業用地;招標方式適用于一般工程建設用地;公開拍賣適用于盈利高的行業用地。(2)城市建設配套費是指因進行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而分攤的費用。(3)
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此項費用由
拆遷補償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搬遷補助費)兩部分構成。2、農用土地征用費。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土地投資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地上
建筑物補償費、耕地占用稅、征地和土地管理費以及土地開發費等組成,并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1)土地補償費。征用耕地的補償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2)青苗補償費和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樹木等附著物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3)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征用耕地、菜地的,每個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每畝平均年產值的4~6倍,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15倍。(4)繳納的耕地占用稅或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登記費及征地管理費等。在1%~4%幅度內提取。(5)征地動遷費。包括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構筑物、城市公共設施等拆除、遷建補償費,搬遷運輸費,企業單位因搬遷造成的減產、停工損失補貼費,
拆遷管理費等。(6)征用城市郊區的草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草地開發建設
基金。綜上所述,關于什么是土地使用費的問題,土地使用費按土地性質區分為農村土地和國有土地兩種,其中國有土地使用費包括以招標、拍賣和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以及配套的城建費、
拆遷補償安置費,農村土地征用費則包括征地補償安置費、青苗費等,以年均產值為基礎計算,有明確的核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