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社保局在受理當事人的工傷認定申請書的時候,肯定是需要相關的憑證才能夠順利的展開工作的。因此這就需要員工個人或用人單位提交和工傷認定相關的材料才可以,材料準備不齊全的情況之下,社保局肯定是不會受理并且需要補充證據的。那么在我國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么資料呢?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么資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申報證據清單》。并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
合同書》復印件,或確立的有效證明,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3、
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后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5、屬于下列情況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1)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
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傷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單”、“出差通知書”,或者其它能證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2)屬于上下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時間表、單位至職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線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個人駕駛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機動車駕駛證;(3)屬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相關證明;(4)屬于借用、勞務輸出人員,需提交雙方單位的協議書;借用或勞務輸入單位的事故調查報告;并由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并提交勞動
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務輸出職工名單(需經雙方單位蓋章確認);(5)直系親屬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證明、直系親屬關系證明;(6)單位工會組織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需提交單位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6、區工傷申報經辦部門在接到申訴人提供的材料后,認真審查,對材料完整、符合申報條件的,開具《受理通知書》,并報送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查認定;對不符合工傷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工傷認定的話,肯定需要提交申請表,受傷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勞動
合同書的復印件,如果沒有具體的書面勞動
合同的話,需要有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據,另外是因為何種原因受的傷,這方面的證據也要準備齊全。只有材料準備齊全了,才能盡快的得到工傷認定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