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年齡條件是怎么規定的在我國,法人代表可以不具體參與公司的經營事務,但是國家對于
公司法人的年齡條件實際上也是有所要求的,如果不符合國家的相關要求的話,就不能依法登記該自然人成為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其實這也是屬于
公司法當中最基本的一個法律常識了,自然人在擔任
公司法人代表的時候也要對照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條件。
一、
公司法人的年齡條件是怎么規定的?
開辦公司,對法人的年齡沒有上限規定。根據規定,擔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應該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即一般為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而民事行為能力是與年齡上限是沒有必然聯系的,不管年齡多大,只要能正確地表達自己的意志、全辨認自己的行為,就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就可以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中國《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能夠以自己的勞動收入,并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即如果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進行民事活動 16歲以上也可以擔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
公司法人的分類
根據我國《
公司法》的規定,我國的
公司法人包括兩種基本類型,即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責任公司是由50個以下的股東設立的
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的方式成立的
公司法人。[2](一)有限責任公司在我國,有限責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三種形態。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是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并以出資為限承擔公司對外所欠債務。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請破產的,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二)股份有限公司我國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發起設立的和募集設立的兩種。其中,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設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及對外提供擔保、選舉董事、監事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同意。董事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辦事機構,上市公司還應設董事會秘書處。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股東以自己認購的股份為限享受股息、紅利,也以此為限承擔公司對外債務及相關責任。我國對于擔任
公司法人代表的年齡沒有上限,也就是說,
公司法人代表沒有所謂的退休這一規定。但是,
公司法人的年齡條件當中也明確規定,一般擔任
公司法人代表的,必須是年滿18周歲以上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可以擔任的。低于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