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行業的多樣化導致了人們在工作的時候存在大量的安全隱患。在工作的時候受到的傷屬于工傷基本都了解,但是該如何確認工傷認定結果?如何知道工傷認定結果及時間?工傷判定的結果您不滿意怎么辦?下面我們帶您了解一下。
一、如何確認工傷認定結果?
部分城市可以在網上查詢,但是并沒有普及,所以可以打電話到你所在區的勞動局工傷認定科,也可以咨詢當地人社局
二、工傷認定結果及時間
1、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3、認定下來后,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
醫療的有關資料;
4、工傷認定后,治療終結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結論享受《工傷
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5、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6、如果單位拒絕賠償,建議申請
勞動仲裁維權。
三、工傷認定結果不滿意
(一)行政復議:
(1)申請人——①用人單位;②受傷職工或直系親屬; ③工會組織。
(2)被申請人——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
(3)行政復議機關——①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的上一級勞動部門②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
(4)申請復議期限——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②對工認定結論不服:收到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60日內。③逾期不作工傷認定:期滿后60日。
(5)復議申請提交的材料——①復議申請書。②工傷認定機構做出的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書或工傷認定決定書。③申請工傷認定時提交的相關材料。
(6)行政復議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內。
(7)行政復議的審理與決定——受理之日起60日內。
(二)行政訴訟:
1、受理的三種情況:
① 對勞動部門的不予受理或工傷認結論不服。
② 對行政復議不服。
③ 復議機關逾期不作復議決定。
2、
起訴期限:
直接
起訴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傷認結論之日起3個月內;經復議的為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
四、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救濟
在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鑒定結論并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后,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在這里,需要注意三點:
(1)申請鑒定的單位或個人指的是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或工傷職工所屬的用人單位。在勞動能力鑒定的初次申請是他們中的一方所提出時,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后,未提出初次申請的他方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也應當有權提出再次鑒定申請,這是保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
(2)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不能申請或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因為這種事項不屬于,不屬于人民法院民事訴訟主管的范圍。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只能通過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來尋求救濟。
(3)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對此,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不得再次申請鑒定,亦不得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就再次鑒定申請作出最終的鑒定結論后,應當履行對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的送達義務。
當對結果不滿意可以參考上文意見去處理,因為由于地區的不同,所以各個地區的詳細流程也有所不同,但是基本流程大同小異,如果詳細了解的話,建議去當地的相關機構咨詢,來確認當地的詳細流程。以保障您的人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