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罪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利,實施了殺人行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人無法區分行為犯和結果犯,對故意殺人罪的定罪
量刑就有認識偏差。那么,故意殺人罪是否屬于行為犯呢,怎么區分故意殺人罪的既遂、未遂、中止。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
一、故意殺人罪是否屬于行為犯
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嗎?答案是肯定的。故意殺人罪的成立要件是有殺人得故意并且實施了殺人的行為,如果在犯罪準備階段被制止或者主動停止該行為,則為故意殺人未遂或故意殺人中止,因此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我國《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條沒有規定必須出現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才構成故意殺人罪,因此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
二、怎么區分故意殺人罪的既遂、未遂、中止
區分故意殺人既遂和故意殺人未遂的界限,關鍵是要查明行為人故意的主觀狀態。如果行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死亡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結果的發生,即使沒有造成死亡結果,應定故意殺人罪,如果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傷害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生,即使由于傷勢過重,出乎其意外地導致死亡的應定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行為內容為剝奪他人生命即殺人,殺人行為發生死亡結果的,成立故意殺人既遂;沒有發生死亡結果的,成立故意殺人未遂、中止或者預備。故意殺人未遂與中止的區別在于未遂是由于行為人以外的原因沒有發生死亡結果,中止是行為人自己主動停止殺人行為并且成功避免發生死亡結果。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未遂定罪是一樣的,區分故意殺人罪既遂、未遂、中止的意義在于
量刑不同,故意殺人罪既遂按照《刑法》第232條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尤其徒刑。對于未遂犯和中止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并且在故意殺人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時的賠償金額也有不同,故意殺人罪的既遂犯在民事賠償時要比未遂犯多,因為故意殺人未遂并沒有出現死亡結果,可以獲得受害人的諒解。我們在本文已經詳細的介紹了故意殺人罪是不是行為犯的問題,結合刑法得出了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的結論。并且區分了故意殺人罪的不同犯罪狀態,包括既遂、未遂、中止,區分不同犯罪狀態的意義在于
量刑和民事賠償的不同。相信您故意殺人罪是不是行為犯的問題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遇到的故意殺人罪的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可以登錄網站或者電話咨詢獲得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