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
保險車損險是什么意思一、在我國
保險車損險是什么意思?
車損險是指被
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駕駛
保險車輛時發生
保險事故而造成
保險車輛受損,
保險公司在合理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一種汽車商業
保險。
簡單地說就是在自己的車子發生事故傷害的時候報銷修理費用等等。
《
保險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
合同約定,向
保險人支付
保險費,
保險人對于
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
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
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
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
保險金責任的商業
保險行為。
二、車損險的賠償金額如何確定?
1、被
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
保險人提供與確認
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被
保險人應當提供
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被
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發生事故時駕駛人的駕駛證。
屬于道路
交通事故的,被
保險人應當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有關的法律文書(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裁決書等)和通過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獲得賠償金額的證明材料。
屬于非道路
交通事故的,應提供相關的事故證明。
2、被
保險人或被
保險機動車駕駛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
交通事故的,應當立即通知
保險人,協助
保險人勘驗事故各方車輛、核實事故責任,并依照《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簽訂記錄
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3 因
保險事故損壞的被
保險機動車,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被
保險人應當會同
保險人檢驗,協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
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無法重新核定的,
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4、被
保險機動車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由
保險人、被
保險人協商處理。
5、
保險人依據被
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所負的事故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其實車損險說白了就是,如果說發生了
交通事故以后給車輛造成了損失,車輛維修的費用,如果購買的有車損險的話,
保險公司就會報銷。車損險基本上所有的司機都會購買的,因為現在車流量已經越來越多,誰都不敢保證在日后駕車的過程當中不會發生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