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家對于酒后駕車的行為管控的非常嚴格,交通部門也時常監查。但依然有許多人明知不能酒后駕車卻依然進行駕駛操作,致使出現不同程度的損害。如果出現醉駕行駛,那么醉駕駕駛證可保留嗎處罰標準有哪些?今天我們就為您解答。
一、酒后駕車定義
酒后駕車是指,飲酒后8小時之內,或者醉酒后24小時之內駕駛車輛。統計表明,駕駛員酒后駕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時的15倍,30%的道路
交通事故是由酒后開車、醉酒駕車引起的。駕駛員死亡檔案中有59%與酒后駕車有關。觸目驚醒的數字告訴我們,酒后駕車嚴重的危害著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會。民警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們,飲酒適度,不要貪杯。
二、酒駕之后事故多發的原因
1.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2.飲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飲酒后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喝酒的人,大都覺得少喝點,或者自我感覺“良好”就沒事,其實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沖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勞和打盹,甚至進入睡眠狀態。
三、酒后駕車處罰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
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
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可見酒后駕車是萬萬不可行的,您千萬不能存有僥幸心理,以為自己可以安然無恙。所有的意外都是不可預料的,因此還是要告訴您遵守交通法規,禁止醉駕。如有疑問也可咨詢專業的律師協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