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出了
交通事故的,這樣的情況下也是有可能構成工傷,因此認定工傷并不是看是否在工作過程中或工作期間發生的人身損害。而
交通事故工傷屬于特殊的工傷類型,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太一樣的,那一般
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久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
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久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是指我國立法規定,職工由于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本人僅負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而傷亡的,應認定為工傷,而對此進行的認定就是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
《工傷
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這里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時間條件為上下班途中;二是特定對象條件為機動車傷害。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限:
1、用人單位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二、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的材料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是針對
交通事故中的一部分特殊主體的認定。而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卻也是保證
交通事故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有效證據。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需要提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在社保部門領取并填寫)。
2、勞動
合同(無勞動
合同的提供事實勞動關系證明),為參保員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單位的注冊登記資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詢打印)。
3、首診病歷及有關檢驗報告復印件。
4、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6、《道路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其他有效證明復印件。
6、如申請由工傷職工的直系親屬提出,還須提交申請人與工傷職工的親屬關系證明,如戶籍證明(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根據上文的講解,我們可以知道
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申請時間要區分不同的主體,單位的話則申請時間為事故發生之后的30日,而要是受傷職工提出認定申請,則此時的時間為事故發生之后的一年。要是你還搞不清楚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的相關問題,可以先咨詢一下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