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國家
商標局行政復議在現在,
商標對于一個產品來說應是十分重要的,商品的品牌經過注冊后就成為
商標,
商標是受法律保護的,注冊者擁有使用權,但有時候
商標卻會碰到侵權問題,這時候注冊者可以依法向工商管理局提出申請行政復議,下面我們就來說說如何進行國家
商標局行政復議。
一、如何進行國家
商標局行政復議
1、申請人蓋章或簽字的
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代理機構提供)。2、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一份,自然人則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3、提供符合要求的有利的證據材料(代理人指導提供)。4、
商標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
商標執法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機關根據法定程序對
商標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并作出相應決定的活動。
商標行政復議流程現在的
商標復議僅對不屬于
商標評審范疇(駁回復審、異議復審、撤銷復審、
商標爭議)的
商標申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準的情形,如:
商標續展、
商標變更、
商標轉讓……等等,
商標復議目前只要直接以信函形式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法規司提出即可(事實上有關
商標的行政復議也是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審理),格式沒有具體要求(可以參照復審的格式),但必須注明申請人的名稱、被申請人的名稱、申請復議事由和具體請求理由和證據等,其他同
商標申請一樣,需要申請人的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蓋章或簽字,沒有官費,委托代理的還要提交授權委托書。
二、
商標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
結合《
商標法》及《
商標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對照《行政復議條例》有關內容,
商標行政復議主要受案范圍包括:1、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做出的罰款、責令限期改正、銷毀商品、禁止廣告宣傳、禁止商品銷售、收繳
商標標識、銷毀侵權
商標標識、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
商標、收繳直接專門用于
商標侵權的模具、印版和其他作案工具等
行政處罰不服的。2、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采取的封存
商標標識和責令封存與侵權活動有關的物品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3、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做出的責令賠償決定不服的。當事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有關
商標事項主要是:其一,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執行的行政法規、規章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不服的;其二,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決定不服的。其三,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撤銷注冊
商標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它保障了
商標注冊者的合法權益,也在一定程度規范了市場上不合法的
商標侵權現象,如果碰到這類情況,商家應依法向工商管理局提出申請,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若你對此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