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個員工在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而沒有與工作單位簽訂勞動
合同的話,他們之間的勞動關系就被視作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一般人與單位簽訂的都是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到期之后就要跟單位協商是否續簽。那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有什么好處呢?
一、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
勞動
合同根據期限可以分為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
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
合同。相較于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
合同而言,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唯一的區別就在于,雙方的勞動
合同期限沒有結束的時間,那么只要不出現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的情形,雙方勞動
合同可以一直延續下去。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對于勞動者一方有哪些好處。
1、勞動者不用擔心用人單位因為勞動
合同到期而與勞動者終止勞動
合同的情形出現。2、用人單位因為因為以下情況裁員的,需要優先留用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勞動者:(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
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因勞動
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的。3、勞動者有一個穩定的職業生涯,便于勞動者在某一崗位可以做精做細,有利于分工。
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一方有哪些好處。
1、有利于員工團隊的穩定。現在招聘難的情況下,穩定的員工隊伍對于企業的經營狀況是可持續的好處。減少頻繁更換關鍵人員帶來的損失。2、有利于員工有穩定的職業生涯預期,減少短期行為。增加員工的忠誠度。真正做到讓員工以企業為家,與企業產生共榮互利的認同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什么情況下可以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
1、用人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隨時找勞動者協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2、勞動者在滿足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已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等情況下,勞動者可以主動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一般的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在到期之后就要去找單位續簽,程序比較麻煩,而且如果單位不想續簽了,勞動者就直接面臨著失業。而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就意味著勞動者不需要找單位續簽而擁有穩定長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