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交通法是如何規定的醉酒駕車這肯定是違背了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我國公民基本上都知道醉駕違法,只不過對于相關具體的處罰制度不是特別了解。比如說在生活當中就有人咨詢過關于,醉酒駕駛交通法是如何規定的?醉駕除了違反了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違反了我國刑法當中的相關法條,在處理的時候是結合這兩部法規進行的。
一、醉酒駕駛交通法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1)造成
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
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
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
起訴、審判。如果司機喝醉酒以后駕駛機動車的話,規定五年之內司機本人都不能夠重新再考取駕駛證,如果司機喝醉酒后駕駛的車輛是屬于營運類機動車,這種情,駕駛證被吊銷的時間更長,長達十年。發生重大
交通事故的話,這一輩子都沒有可能再考取駕駛證了。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當中的規定,刑法中對醉駕的處罰我們也有為您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