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規定如何
著作權登記關于
知識產權有一個很明顯的問題是,我國很多的普通公民對
知識產權保護的這一概念,還需要在日后不斷的進行加強。并且所謂
知識產權,本身也就是需要在依法登記注冊以后才能夠成立的,
著作權也是如此。在申請軟件、小說等這些
著作權的登記的時候,當事人首先要了解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國規定如何
著作權登記?
一、我國規定如何
著作權登記?
根據《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作品
著作權自愿登記的辦理程序如下:(一)申請者遞交材料;(二)登記機關在3個工作日內對材料的齊備與否,進行審核;(三)申請者交付登記申請費;(四)登記機關收到費用后發放受理通知書;(五)登記機關在受理后30日內對申請材料的正確與否,進行形式審核;(六)登記機關向申請者送達發放登記證書通知或送達不予以辦理登記的通知;(七)申請人領取登記證書或退回的50%申請費;
二、作品
著作權登記受理范圍是什么?
作品自愿登記受理的范圍:以下述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無論該作品是否發表,均可申請登記:文學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美術、攝影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不予受理登記的作品:(一)不受
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二)超過
著作權保護期的作品;(三)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有以下情況,作品登記機關將撤銷其作品登記:(一)登記后發現屬于是不予受理登記的作品;(二)登記后發現與事實不相符合的作品;(三)申請人申請撤銷原作品登記的;(四)登記后發現是重復登記的。
著作權在進行登記的時候,其基本流程主要是申請者向當地的
著作權登記機關提交相關材料,登記機關一般會在三天之內對材料進行審核的,審核以后需要申請者交付一定的登記費用,登記機關會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下發通知書,如果符合國家規定的話,就會正式發放
著作權登記證書的,同時對于不予登記的理由也會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