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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里關于
公司法人變更的有什么規定
相信一些公司經營者應該聽說過
公司法這部法律,他是為了公司能夠正常在市場運營而制定的一部商業的法律。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有些法律制定存在著嚴重的滯后性,所以近期修訂了最新的
公司法。下面我們就以新
公司法中的
公司法人更換為切入口,對著這部法律進行了解。
一、
公司法人變更的程序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如果存在
股權轉讓須填寫
股權轉讓協議,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那么要辦理暫住證);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二、需要提供的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章程要載明董事長、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是否調整);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填寫公司新法人簡歷,附1張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6、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7、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暫住證(原件)。
三、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登記事項
1.
公司法人名稱的變更。
公司法人變更名稱如無特殊原因,應當在原名稱核準超過一年后提出。
2.注冊資金的變更。
公司法人實有資金額增加或減少超過20%時,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公司經濟性質的變更。因企業經濟性質的變化,如全民所有制的小型企業轉為集體所有,就需辦理變更登記。
4.法定代表人的變更。
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于種種原因而發生了變化,應辦理變更登記。
5.分支機構的變更。
公司法人在本地增設或撤銷分支機構,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在異地(非原登記主管機關
管轄地)增設或撤銷分支機構,應在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核準后,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登記主管機關申請開業登記或注銷登記,并將結果通知
公司法人所在地的登記主管機關。
公司法人在國外開辦公司或設立分支機構,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6.法人住所的變更:
(1)
公司法人住所在地理位置上沒有發生變化,但其住所所在地的行政區劃名稱、街道或路段名稱、牌號等發生了變化。
(2)
公司法人住所發生了位移,但沒有超過原登記主管機關
管轄的范圍。
公司法人遷移出原登記主管機關
管轄地,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遷移手續。原登記主管機關根據新地址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同意遷入的意見,收繳
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撤銷注冊號,再出具遷移證明,并將公司檔案移交公司新址所在地的登記主管機關。
公司法人憑遷移證明和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向新址據地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7.
公司法人的主管部門發生變化或者公司的章程發生變更。如涉及主要登記事項的,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不涉及登記事項的,應當持主管部門改變的文件或變更后的公司章程向原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8.公司分立、合并或兼并后的登記注冊。公司因分立或合并而保留的企業,應辦理變更登記;因分立或合并而成為新開辦的公司,則應申請開業登記;因分立或合并后而終止的公司,應辦理申請注銷登記。在公司兼并中,兼并方由于吸收了被兼并方的全部產權,擴大了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也應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被兼并方則須辦理注銷手續。如兼并公司將被兼并公司人變為自己的分支機構,則應由兼并公司向被兼并公司所在地的登記主管機關辦理分支機構登記手續。
以上就是對于最新的
公司法公司法人代表這一問題做的一些解釋說明,讓我們了解了相關的法律程序是怎么樣操作的。其實作為一個公司的經營者,那么對于
公司法這么重要的法律條文,這正是你要努力了解和熟悉的。只有了解熟悉了,你才能加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