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貸款買房子婚后要一起還嗎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
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前貸款買房子婚后要一起還嗎?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離婚時應根據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對于婚后
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
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婚前貸款買房子婚后要一起還嗎?首先,明確產權,不論
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
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
房產證,
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
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
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
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
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
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
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并不是意味著婚后取得
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后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
離婚時,尚未取得
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
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
離婚時,尚未取得
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從以上內容可以得出,婚前貸款買房子婚后要一起還嗎這個問題取決于房子的歸屬權。婚前由一方支付首付款的,在之后的共同還貸之后,房子任屬于雙方共有財產。因此,婚后的房屋還貸問題應該取決于房屋的歸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