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一份
合同當中,如果還有沒有約定到的內容或者事后發現還有地方需要做出約定的,則當事人可以在充分協商后簽訂一份補充協議。在房屋租賃當中這樣的補充協議是很常見的,那么房屋租賃
合同補充協議該怎么寫呢?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合同補充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
合同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簡稱“原
合同” )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
(原因)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
合同基礎上變更
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為:
1、(具體變更條款)
2、
3、
二、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
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
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
合同有相互沖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由于實際情況的不同,即使都是屬于房屋租賃
合同的補充協議,但是具體協議的內容也是不同的。而當事人恰恰就是根據實際的情況作出的補充約定。同時需要注意,補充協議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效力也不低于原來的房屋租賃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