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深圳經濟發達且公司林立,這也就使得發生在深圳的勞動
合同關系比其他地區多。既然有簽訂
合同就會有續簽的時候,但是很多深圳員工對勞動
合同續簽方面的知識很薄弱,為此,我們整理了深圳市勞動
合同續簽時的注意事項供您參考。
一、深圳市勞動
合同續簽需要注意什么?
勞動
合同終止后,經雙方協商一致,還可重新訂立勞動
合同。續訂勞動
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訂立勞動
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根據《天津市實施勞動
合同制度規定》,勞動
合同期滿,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延續勞動
合同的,應當在
合同期滿前 15日內辦理續延手續。1、勞動
合同未明確勞動報酬的,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予以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調不一致的,以勞動
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平均勞動報酬作為勞動報酬最低標準。2、勞動
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在實際履行中發生變化而勞動
合同未依法變更的,實際履行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如低于勞動
合同約定,不得作為續簽勞動
合同的最低標準。3、勞動
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再續訂的,應提前30日開具《終止勞動
合同通知書》通知職工本人。用人單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職工本人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視為提前30日通知,勞動
合同期滿即終止,雙方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
合同終止手續。4、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訂勞動
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
合同。5、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訂勞動
合同時,其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6、勞動
合同期滿后,企業不想續訂
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
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延勞動
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訂勞動
合同。雙方就續訂勞動
合同期限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續訂勞動
合同的期限從雙方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7、企業與員工續訂勞動
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總的來說,員工在續簽勞動
合同的時候如果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就按照協商一致的結果續簽;如果員工向續簽而單位不愿續簽,但員工出現了上述特定的情形的時候單位是不能拒絕續簽
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