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單位在最初與勞動者簽訂勞動
合同的時候,勞動
合同的期限都是2-3年,在約定的勞動
合同期限到期之后也是可以進行續簽的。但也有可能雙方不再續簽勞動
合同,那實踐中,勞動
合同到期沒有續簽的要賠償雙倍嗎?這是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的地方,下文中我們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勞動
合同到期沒有續簽的要賠償雙倍嗎
勞動
合同到期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用人單位未續簽
合同,用人單位需要賠償雙倍補償金,即每服務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勞動
合同期滿,不續簽勞動
合同:1.用人單位部續簽勞動
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2.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用人單位不續簽,屬于違法解除勞動
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3.勞動者不續簽,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
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
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二、續簽勞動
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續簽勞動
合同是指
合同期滿后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系,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
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行為。續簽勞動
合同和訂立勞動
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具體應注意如下事項:1、勞動
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同意續延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勞動
合同期滿前依法續簽勞動
合同。2、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簽勞動
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
合同。3、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簽勞動
合同時,其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4、勞動
合同期滿后,企業不想續簽
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
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延勞動
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簽勞動
合同。5、企業與員工續簽勞動
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如果是單位有違法行為導致員工不愿意續簽或者單位直接不愿意續簽勞動
合同的話,則此時才有可能涉及到賠償問題。不過,這種情況下是否是雙倍賠償,也還要看實際的情況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