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從理論上并且從感情上來說,在結婚的時候,有沒有房子并不能成為阻礙雙方結婚的一個最主要的原因。男女雙方結婚最主要的原因應該是因為雙方決定了要攜手共同走過一生,即使在結婚以后也是可以共同努力來購買一套房子的。下面我們為您介紹的是新婚姻法 婚后購買的
房產是否為共有財產?
一、新婚姻法 婚后購買的
房產是否為共有財產?
1、婚后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字: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
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錢買房:雙方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錢的,
房產證只能寫一個人地名字,如果父母雙方共同出錢,由小兩口還貸的,
房產證寫上小兩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錢還貸,只要
房產證上寫小兩口的名字,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
3、父母出錢買房:單方
父母單方出錢買房,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新婚姻法婚后買房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
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
房產買賣
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證件準備是關鍵: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
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主貸、次貸有講究:由于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4、所占份額提前定: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占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5、準夫妻買房重登記: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準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
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根據我國婚姻法當中的相關規定,如果說在結婚以后購買房子的話,也不一定所有的情況下都應該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不過如果婚后買房,是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的,這種
房產應該歸為夫妻共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