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要不回來怎么辦?
工程款要不回來怎么辦?
1、以物抵債法(又稱債務重組)
對債務人無現款償還但同意以物抵債的,就進行合理估價。抵償物要經濟實用,宜于變現。清欠過程中,對于以物抵債的,需辦理相應權屬抵押登記手續。
2、錄音催討法
電話錄音、錄像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允許的方式。錄音也是收集證據的一種方式,合法有效的錄音會讓您離得到工程款更近一步。
3、紀委查案方法
以企業內部中層干部離任審計為由,找到債務單位要求出具業務聯系單。一旦出具對帳單,就是有效證據。
4、故意主張法
若欠款金額為4萬元,已超過2年時效。施工方以特快專遞方式致函業主,故意要求清償8萬元欠款。有時債務方覺得冤枉,回函只承認其中的4萬元。這樣復函就是施工方勝訴的證據。
5、依法訴訟法
對于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催討無果而又具備還款能力的,堅決進行法律訴訟。訴訟實踐中證據收集是基礎,訴訟
保全是前提,友好協商是途徑。
6、摸透心理法
該方法對民營學校有一定效果。由于民營學院是民營投資,沒有資金來源保證,只靠每年招收新生的學費進行償還,因此學校既不想及時還錢,又怕給學校帶來負面影響。施工方可抓住學院怕把問題搞大,影響學生生源的弱點,一方面多次上門督促還款;另一方面組織人員在新生入學之際催收欠款,對方往往迫于輿論壓力,會還清全部欠款。
7、延伸清欠法
具體辦法有:承接續建工程;與甲方共同找建設單位落實資金等方式收回
工程欠款;幫助
房產商推銷房屋,用售房收入償還欠款;撮合供料商購買商品房抵消我方所欠料款。
8、債權轉讓法(三角抹帳)
債權轉讓運用得當可有效地解決三角債問題,減少清欠成本,緩解企業矛盾。
9、媒體曝光法
在媒體上對使惡意拖欠工程款的企業曝光引起社會關注,從而取得清欠效果。
10、
合同預防法
可在
合同中作下列約定:
1、“業主應在收到決算書×天內完成審價,逾期視為生效”,以預防逾期審價。有時在
合同中直接作上述表述,業主擔心其權益受損而拒簽字。有一種變通辦法,可在
合同中明確雙方適用《
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雖然后者是建設部頒布的部門規章(它明確了業主逾期生效)的結果,一旦雙方選擇適用,同樣起到“逾期生效”同等效果。
2、“若施工方對業主的及時審核結果有異議的,雙方同意任一方到××會計事務所審定,以審定價視為最終結論”。以此預防重復審價。
工程款遲遲未得到必定是對我們承包人和工人的打擊,在追要工程款的過程,我們應該采取合法有效的辦法。工程款要不回來怎么辦,我們為您支招,以上方法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如果您在使用以上方法時,有任何困難或者未達到你想要的結果,請及時聯系的在線律師,我們的專業律師會在您追討工程款的過程中時刻相伴,幫助您拿到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