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
離婚在外地可以辦理嗎協議
離婚需要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離婚登記,因此異地不可以辦理協議
離婚。而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
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因此,異地可以
起訴離婚。二、在異地怎樣辦理
離婚1、協議
離婚的話可到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這需要雙方出于自愿
離婚,并且就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問題達成協議,只要直接到戶籍所在地辦理
離婚登記就可以了。2、訴訟
離婚協議
離婚不成可以訴說
離婚。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
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
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起訴離婚;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現居住地未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
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起訴。訴訟途徑
離婚根據你的情況確定應該在哪里的法院
起訴離婚。但由于我國規定的
離婚方式有兩種,其中要是采取協議方式
離婚的話,那就是不能在異地辦理手續的。換言之,要想在異地辦理
離婚手續,那就需要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除婚姻關系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