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拆遷產權調換比例根據城市規劃的需要,越來越多的房屋被
拆遷,由此產生了很多糾紛,給人們帶來困擾。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房屋
拆遷產權調換比例是多少,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幫助您解決這方面的法律問題。
一、房屋
拆遷產權調換比例是多少
房屋產權調換是指
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房屋產權與被
拆遷人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并按被
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差價結算的行為。產權調換是房屋
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
拆遷人對被
拆遷人的補償。也就是說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
拆遷人失去了被
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后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房屋
拆遷產權的調換比例每個地區都是不同的,具體的數據要根據
拆遷地區的政策來確定,最低置換比例是拆一還一、保證住房條件。
二、房屋
拆遷產權調換的原則
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原則要求:1、必須能夠提高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2、必須提高被征收人的居住環境;3、舊城區改建必須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安置房;4、不得用政府補助購房款并限制產權的商品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等部分產權房、限制產權房作為被征收人的安置房。
三、房屋
拆遷的相關規定
1、對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搬遷與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和補助、獎勵。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被征收人除給予補償外,政府還要優先給予住房保障。2、征收范圍。確需征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舊城區改建還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3、征收程序。擴大公眾參與程度,征收補償方案要征求公眾意見,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還要組織聽證會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4、政府是房屋征收與補償的主體。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具體工作的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5、取消行政強制
拆遷。被征收人超過規定期限不搬遷的,由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此外,條例草案還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首先,各地的調換比例是不同的,最低是拆一還一、保證住房條件。其次是房屋房屋
拆遷產權調換的原則,包括了四點原則;最后是整理了房屋
拆遷的相關規定。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任何的疑問,請您來電咨詢,我們的律師將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