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訴訟中是否可以調取被告作出行政行為時未收集的證據?
法院不能為證明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調取被告作出行政行為時未收集的證據。
我國各國家機關享有不同的職權。行政機關是執法機關,享有執法權;人民法院是司法機關,享有司法權.www.njLawyer.cnwww.da64.net。不管是行政機關的執法行為,還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都要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行政機關要依法行政,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要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程序合法.www.njLawyer.cnwww.da64.net。只有做到這些,行政行為才具有合法性。在行政訴訟中,法院就是行使司法權,審查行政機關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法院的角色就是居中審判,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南京律師網長三角律師網。如果允許法院為證明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調取被告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收集的證據,就意味著法院在訴訟程序中為被告的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進行補證,這不僅有失司法公正,不利于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而可能導致行政機關隨意執法,不規范執法,最終可能導致行政機關執法權的濫用長三角律師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