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侵權訴訟中,被告(侵權人)應調查收集證明環境侵權與侵權損害后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的證據,包括但不限于:
(一)證明被告(侵權人)未排放原告(被侵權人)所指的污染物,包括企業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環境驗收報告、近期原輔料清單、生產工藝流程、生產記錄、排污
執行報告、環境監測報告、環境保護設施運行記錄或者企業污染物排放記錄;
(二)證明被告(侵權人)所排污染物不能到達環境損害地點。包括企業廢氣排放口、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網圖、環境驗收報告、工程施工圖、污水排放口驗收報告、污水管網納管證明、生產記錄、排放記錄、監測報告等;
(三)證明原告(被侵權人)損害是生態環境侵權以外的原因所致。包括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環境監督管理部門的調查處理報告、法定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以及有關專家出具的鑒定意見;
(四)證明生態環境損害是由于原告(被侵權人)自身責任所引起的,包括未采取措施或未及時采取措施等www.da64.net。
(五)證明生態環境損害是由于第三人故意或者過失引起的;
(六)證明生態環境侵權損害是由于原告(被侵權人)和被告(侵權人)共同引起的。這可減輕被告(侵權人)承擔的責任;
(七)證明環境損害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致,并經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環境損害的;
(八)證明被告(侵權人)無故意或重大行為。包括所排污染物符合排放標準、所受污染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或大氣,符合當地的環境質量標準或環境功能區要求,以避免被告(侵權人)承擔懲罰性賠償的責任;
(九)證明未造成驗收后果。包括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環境監督管理部門的調查處理報告、法定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以及有關專家出具的鑒定意見,以避免被告(侵權人)承擔懲罰性賠償的責任。www.da64.net。長三角律師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