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損失賠償范圍
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損失賠償范圍包括:
(一)預防措施費用,即為減輕或者防止海洋環境污染、生態惡化、自然資源減少所采取合理應急處置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二)恢復費用,即采取或者將要采取措施恢復或者部分恢復受損害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功能所需費用;
(三)恢復期間損失,即受損害的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功能部分或者完全恢復前的海洋自然資源損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損失;
(四)調查評估費用,即調查、勘查、監測污染區域和評估污染等損害風險與實際損害所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恢復費用,限于現實修復實際發生和未來修復必然發生的合理費用,包括制定和實施修復方案和監測、監管產生的費用。
未來修復必然發生的合理費用和恢復期間損失,可以根據有資格的鑒定評估機構依據法律法規、國家主管部門頒布的鑒定評估技術規范作出的鑒定意見予以確定,但當事人有相反證據足以反駁的除外。
預防措施費用和調查評估費用,以實際發生和未來必然發生的合理費用計算南京律師網。
責任者已經采取合理預防、恢復措施,其主張相應減少損失賠償數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