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張某某與被告徐某某婚約彩禮糾紛一案,被告徐某某委托我作為代理人,代理人在庭前仔細研究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及相關證據材料,認為被告不應該返還彩禮,原告要求被告返還彩禮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庭審中代理人主要闡述了2個重要觀點:一、原告與被告之間的所有糾紛已經經過某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某民一初字第01023號民事調解書進行解決,請求法庭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二、退一萬步來說,即使沒有民事調解書,原告要求被告返還彩禮也沒有任何事實及法律依據。最終,法庭采納了代理人的代理意見,將原告的訴請依法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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