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某、楊某某、秦某某入室盜竊、搶劫案。2012年5月份,楊某某邀約常某某及秦某某秘密盜竊,由常某某駕駛自己的私家車帶著楊某某及秦某某沿河南、湖北及安徽一帶實施盜竊,由常某某駕車及望風,楊、秦二人具體實施盜竊。楊、秦二人在盜竊的過程中為了抗拒抓捕致人死亡。常某某委托本律師為其辯護,在本律師的專業辯護下,常某某只被以盜竊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而楊某某被判處死緩,秦某某被判處十三年有期徒刑。本次辯護又成為本人的再一次成功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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