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淑清律師代理中x死亡的被害人家屬切實保護了委托人的權益》
我辦理該事務的事實經過及實際效果:
被害人于2014年4月4號中x身亡,被害人家屬從當日起就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但是當地.鑒于沒有相關證據線索沒有立案偵查,之后被害人家屬連續幾個月向當地..、縣政府上訪,均無果。
被害人已經身亡幾個月,殯儀館多次督促被害人家屬火化,但是被害人死不瞑目[中法網]。
2014年9月中旬被害人家屬到我的律師事務所委托我代理其維權,我接受委托后,聽取了委托人就案件事實的陳述,并查閱、分析了相關材料。我與相關部門進行了積極的溝通,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就該案提出并遞交了書面的《律師建議》。
2014年10月24日,當地公安機關積極協調,案件的各方當事人達成了協議,使委托人的權利得到了切實有效 限度地保護,也安慰了被害人的亡靈。
通過處理該法律事務,更加說明切實地維護委托人的權利,并不一定非要按照程序呆板的處理,我們律師作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可以依據法律規定,靈活地變通地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切實有效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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