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7日,山東臨沂 刑事辯護律師朱景慧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張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分局刑事拘留。羈押于徐州市賈汪區看守所。接受委托后,朱景慧律師認真分析案情,積極尋求案件的突破口。經過縝密的分析,認為公安機關認定的罪名有誤。決定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
2014年4月19日,即接受委托的第二天,朱景慧律師就奔赴江蘇省徐州市,找當地公安機關積極溝通,為犯罪嫌疑人爭取 的利益。經過與辦案人員的積極溝通和付出的努力,成功為犯罪嫌疑人爭取到了取保候審的機會,并與2014年4月23日成功辦理取保候審。當看到犯罪嫌疑人重見陽光那激動的表情,我的心里也很欣慰。
2014年7月22日及時與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聯系,復制案卷證據材料、領取起訴書,依法履行辯護職責[中法網]。在辦案過程中,我們對貴院給予的支持表示由衷的贊嘆和感謝。辯護人仔細閱讀了公訴機關的起訴書和案卷的證據材料,并通過參加今天的法庭調查,本案事實已經查清,辯護人又認真聽取了公訴機關的公訴意見,發表了辯護意見,提交辯護詞。最后.判決被告人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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