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日,山東勝券律師事務所律師田樹森像往常一樣,按照市.的部署,來到樂陵市政法綜治維穩信訪綜合服務大廳,對前來進行法律咨詢的群眾提供法律幫助。
其中,一群熙熙攘攘的人群來到大廳,按照值班人員的引領,他們來到律師服務窗口[中法網]。
經推薦,其中一位年齡長者介紹了案件的過程:2015年6月28日他的兒子在于雇主從事預制板吊裝工作中,不慎觸及到高壓線路,造成安全事故而身亡,雇主也因此受傷,入住濟南醫院搶救,另外一個同伴也有不同程度的受傷,事故發生后,尸體保存在市醫院。現在希望通過政法機關予以協助處理。
聽取了當事人的傾訴后,田律師認真分析了案件的起因,認為這是一起雇傭..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首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規定,雇主在該事故中是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案外的第三人有責任的,可以受害人向雇主和責任人員要求賠償。
至于賠償的項目及費用,需參照上述司法解釋的規定,依法根據其家庭成員等據實計算,最終經過詳細計算,相關費用約35萬元。
在了解了基本情況后,田律師驅車前往雇主家中,幾經努力,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與其講事實,擺道理,雇主非常認可田律師的工作,承諾要想盡千方百計,為受害人積極籌錢賠償。
2015年7月7日,雙方達成了賠償協議,雙方握手言和。
該案的成功解決,彰顯了律師服務的價值所在。
該案的妥善處理,化解了矛盾糾紛,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了一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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