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樂陵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妻子砍傷丈夫的故意傷害案,被告人李某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握著辯護律師張敬的手,激動地說“多虧律師的辯護,我不但得到從輕判處,而且挽救了我們全家”[中法網]。
被告人李某與被害人耿某某系夫妻..,因家庭矛盾被告人李某向.起訴與被害人耿某某離婚。2012年10月25日,.判決不準離婚,雙方仍未和好。2012年11月11日8時45分左右,耿某某口袋里帶著x子到李某娘家看孩子,因爭搶孩子發生爭執。爭執中,被告人李某用菜x將被害人耿某某左肩及左胳膊砍傷,經鑒定為輕傷。李某被.逮捕,.提起公訴。2013年5月上旬,被告人李某委托張敬律師為其辯護。張敬律師認真對該案件進行了分析,認為,本案發生在夫妻之間,雙方并未離婚,被害人耿某某有和好的強烈愿望,經過耐心細致的工作,促使被告人李某與被害人耿某某庭前達成諒解。開庭時,被告人李某認罪態度好,又系婚姻家庭糾紛引起,張敬律師的辯護觀點及入情入理的分析得到法庭的采納,從而從輕判處了被告人李某,故出現了開頭的一幕。夫妻高興的回了家,促進了家庭的和睦和社會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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