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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x等與楊x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關鍵詞 借貸民間借貸 基本信息 審理.: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案 號: (2019)京03民終6222號 案件類型: 民事 案 由: 民間借貸糾紛 裁判日期: 2019 05 10 審理程序: 二審 上 訴 人 : 于x 周x 被上訴人: 楊x 被上訴人代理律師: 吳丁亞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 文書性質:判決 文書正文 審理經過 上訴人于x、周x因與被上訴人楊x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016)京0105民初5381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9年4月19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上訴人訴稱 于x、周x上訴請求:1.撤銷一審判決;2.依法改判于x償還楊x借款本金236218元、利息30萬元;3.依法改判周x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4.由楊x承擔本案一審、二審全部訴訟費用。事實和理由:一審.認定于x、周x欠款的金額和利息有誤,判令周x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屬于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1.于x從未收取過楊x提供的現金借款[m.hbhongyijixie.com]。楊x提交的四份《借款合同》及兩份撕毀的《借款合同》中均明確約定了貸款方式為銀行轉賬,合同中也約定了借款方收款的賬戶信息。楊x主張其曾通過現金方式出借過款項與事實不符,亦不符合雙方合同約定及雙方交易習慣。楊x亦從未提交過關于現金方式出借款項的相關證據。2.2014年10月16日雙方簽訂的30萬元《借款合同》是此前簽訂的兩份《借款合同》作廢后,加上2014年10月14日轉賬的41000元基數上形成的,總借款數額是291000元。該事實在《補充協議》中并未體現。楊x主張2014年12月10日簽訂的42萬元《借款合同》是基于上述30萬元的《借款合同》演變而來,但其并未交付12萬元的現金,故該42萬元《借款合同》并未實際履行。3.本案中應依據楊x實際出借的款項金額認定借款本金,其主張的現金支付沒有任何證據不應得到支持,故于x共計向楊x借款951000元;其已經償還本金7 82元,尚欠本金應為236218元,利息30萬元。4.周x的銀行轉賬是按照于x指示進行的,并非是夫妻雙方對借款的共同意思表示。5.訴爭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經營,于x雖以北京砼瑞通達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砼瑞公司)名義簽訂部分借款合同,但公司從未收到任何款項,該款項系直接匯入于x賬戶,故該借款并未用于周x與于x作為股東的公司的實際經營。周x對于該借款并不知情。6.訴爭借款金額遠遠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債務,且楊x沒有證據證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被上訴人辯稱 楊x服從一審.判決[m.hbhongyijixie.com]。其針對于x、周x的上訴理由答辯稱:不同意于x、周x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雙方的借款..是真實存在的,該借款也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楊x向一審.起訴請求:1.請求.判令于x、周x連帶償還借款本金108萬元及利息(從2015年4月1日起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照年利率百分之24的標準計算);2、請求.判令于x、周x連帶償還楊x律師費4萬元。 一審.認定事實:1.關于借款人的認定。一審庭審中,楊x提交借款合同6份,以此說明楊x與于x之間存在借貸..,楊x稱于x為了轉移風險逃避義務才在部分合同加蓋了砼瑞公司印章,但是借款人系于x。于x及周x均認可上述借款合同,亦認可楊x和于x間存在借貸..,但認為30萬元及42萬元的合同并沒有實際履行,不存在楊x所述的現金出借情況。于x與周x稱雙方2010年1月結婚,2017年8月份離婚。二人系砼瑞公司的股東,周x任砼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關于借款本息的認定。一審庭審中,楊x提交銀行明細及款項往來明細,以此說明楊x與于x之間的經濟往來,其中還款明細顯示2015年7月10日于x向楊x轉賬1萬元、2016年4月25日周x轉賬楊x2萬元,楊x認為上述兩筆系于x支付的項目經費。于x、周x不認可楊x所述的通過現金進行的出借款項,包括2014年9月23日的現金10萬元、2014年10月16日的現金15萬元、2014年12月10日現金12萬元三筆。于x、周x認可楊x提交的還款明細記載的經濟往來,認為還有2014年10月23日周x轉賬3750元、2014年11月10日周x轉賬5000元。但是其認為楊x提交的還款款項均是用來償還借款本金,不存在楊x所述的其他推廣費和項目經費。 一審庭審中,楊x又提交2015年2月11日于x(借款方)和楊x(貸款方)簽署的《補充協議》,上述協議就雙方之間的借貸..進行了結算,其中“本”為6萬元、60萬元、30萬元(12月變更為42萬元)。“補”30萬元(12月變更為42萬元)對應9000元。“息”為6萬元對應兩筆 0元;60萬元對應5筆 00元,兩筆 00元;30(12月變更為42萬元)萬元對應兩筆7500元,三筆10500元[中法網]。“餐”對應 60元。庭審中楊x就上述表格的款項稱“補”和“餐”已經支付完畢,“息”中6萬元和30萬元(12月變更為42萬元)對應的息已經支付完畢,60萬元對應的息于x、周x已經支付五筆,息(百分之3)對應的兩筆 00元沒有支付。《補充協議》還約定,就上表內容借款方于x、貸款方楊x雙方達成一致,借款方于x須在2015年3月10日向貸款方楊x償還上表中“補”、“息”、“餐”欄目所涉及的全部款項以及“本”欄目涉及的56萬元。若逾期返還的,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按照上述合計金額的百分之3.5的利率支付利息至借款付清之日止。同時貸款方還有權要求借款方支付上述合計金額百分之30的違約金,并有權要求借款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公證費等費用。另,自2015年4月1日起,借款方于x須向貸款方楊x支付5000元每月,直至累計金額達到30萬元即支付期限為60個月。于x稱簽署上述《補充協議》的時候其喝多了,怎么簽署的不清楚,簽字按手印確實都是于x本人。 一審.認為: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本案中,《補充協議》系于x和楊x簽署,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該院對于x以醉酒簽署協議的抗辯意見不予采信,雙方均應按照《補充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根據《補充協議》的記載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陳述,楊x和于x之間存在民間借貸..,且雙方就本金及利息已在2015年2月11日時通過《補充協議》進行了結算。于x應該按照《補充協議》的結算約定支付楊x相應款項。其中,《補充協議》中60萬元對應的“息(百分之3)”約定過高,應按照月利率百分之2的標準計算,故于x2015年7月10日向楊x轉賬1萬元、周x2016年4月25日轉賬楊x2萬元應記為上述兩筆利息共計3萬元,楊x稱上述兩筆款項系項目款項該院不予采信。且該兩筆利息于x雖然逾期支付,但是利率計算標準為月利率百分之2,不再另行計算逾期付款利息。另外,于x逾期履行《補充協議》的還款約定,應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但《補充協議》約定的月利率百分之3.5過高,應按照月利率百分之2進行計算。關于律師費,楊x僅提交了律師費發票,并未提交委托代理合同等予以佐證,該院對該部分費用不予支持。 于x向楊x借款發生在于x、周x夫妻..存續期間,且于x、周x共同經營的砼瑞公司亦在部分借款合同上加蓋了公章,周x也通過自己的賬戶向楊x還款[m.hbhongyijixie.com]。基于上述情況,該院認為于x向楊x的借款系基于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借款亦用于夫妻共同生產經營,故上述債務系于x、周x的夫妻共同債務,周x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綜上所述,依照《合同法》第六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之規定,判決:一、于x、周x于判決生效之日起7內償還楊x借款本金56萬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56萬元為基數,按照月利率百分之2的標準計算自2015年4月1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二、于x、周x于判決生效之日起7內償還原告楊x借款22.5萬元,并于2019年1月起于每月15日前償還原告楊x借款5000元至2020年3月止;三、駁回楊x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二審中,各方均未提交新的證據。 本院查明 本院對一審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依據楊x與于x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轉賬憑證及《補充協議》等證據可以證明雙方之間成立民間借貸法律..,該借貸..不違法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屬合法有效[中法網]。合法的民間借貸..受到法律保護,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m.hbhongyijixie.com]。二審期間,雙方爭議的焦點是:1.于x應向楊x償還的本金和利息金額;2.周x應否對于x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關于..項爭議焦點,即本案中于x應償還的本金及利息數額問題。當事人應對自己的主張提交充分證據佐證,未能提交或者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的,應當承擔舉證不利的法律后果。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百零八條規定,對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并結合相關事實,確信待證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該事實存在[中法網]。對一方當事人為反駁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所主張事實而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并結合相關事實,認為待證事實真偽不明的,應當認定該事實不存在。本案中,楊x起訴主張于x自2014年9月至12月期間共計借款108萬元,并提交了借款合同、銀行轉賬記錄等予以佐證。于x、周x對上述借款合同以及銀行轉賬的真實性均無異議,但上訴主張其中部分借款合同并未實際履行,雙方之間的借款均通過銀行轉賬方式進行,于x從未收取過現金,故不認可楊x主張的通過現金出借款項的事實,本案借款本金僅為951000元。因于x已經實際償還7 82元,故尚欠本金236218元,利息30萬元,一審.對此認定有誤。對此,本院認為,依據雙方2015年2月11日簽訂的《補充協議》,楊x與于x對此前的多份借款合同進行了結算,該《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了相應的本金、利息,載明內容與此前雙方訂立的多份借款合同內容相符。于x亦認可上述《補充協議》上其簽字的真實性,其雖上訴主張是在喝多的情況下簽署的,但并未就此提交充分證據佐證,亦未提交有效證據證明上述《補充協議》并非是其本人真實意思表示[中法網]。故一審.確認上述《補充協議》的效力并無不當,本院亦予以確認。據此,雖然雙方此前存在多筆款項往來,且雙方對于相關款項性質各執一詞,但上述《補充協議》應視為雙方之間民間借貸本金、利息以及支付方式的結算和確認;于x應當按照《補充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的付款義務。于x、周x上訴關于于x從未收到現金,部分借款合同并未履行的意見因與上述《補充協議》內容不符,且其未就此提交充分、有效證據佐證,本院不予采信。 因訴爭《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了于x應當支付的款項金額、期限及逾期付款利息,故一審.依據楊x自認的于x已還款情況判令其應當支付相應的本金及利息符合雙方約定,本院予以確認。關于逾期利息一節,因上述《補充協議》約定的逾期利息標準過高,故一審.調整為月利率百分之2標準于法有據,本院予以確認。關于于x、周x在2015年2月11日之后支付的兩筆共計3萬元問題,因楊x主張其中60萬元對應的“息(百分之3)”于x尚未支付,且上述利息標準超過法定利率標準,故一審.按照月息百分之2標準將其認定為支付利息亦無不當,本院亦予以確認[m.hbhongyijixie.com]。綜上,于x、周x上訴關于一審.認定本金、利息金額有誤的意見于法無據,本院不予支持。 關于第二個爭議焦點,即周x應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問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m.hbhongyijixie.com]。本案中,訴爭借款發生在于x與周x夫妻..存續期間,且其二人共同經營的砼瑞公司亦在部分借款合同上加蓋公章,在借款期間內,周x亦曾通過自己賬戶向楊x償還過部分款項[m.hbhongyijixie.com]。綜合上述情況,本案中可以認定于x向楊x的借款是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用于雙方共同生產經營。一審.據此判令周x應當于x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符合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維持。周x、于x關于周x對上述債務并不知情,該款項亦未用于日常生活的上訴意見因與.查明事實不符,且其未能提交充分證據佐證,本院均不予支持。 綜上所述,于x、周x的上訴請求均不能成立,應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照《民事訴訟法》..百七十條..款..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二審裁判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2 9元,由于x、周x負擔(已交納)[中法網]。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請點此舉報。 歡迎訪問吳丁亞律師網站標 簽:律師動態, 拍案說法, 法治評論 網上搜:借款用于夫妻經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周邊律師文集: ·套路貸的犯罪形式很多,這幾個點需要注意! ·疫情發生期間,承租人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和遲延交付租金的,應如何處理? ·買房人可以同時向開發商主張逾期交房和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 ·兒子向媽媽出具借條,兒媳需要一起還嗎? ※相關法律問答: ·租房的糾紛,合租一方無故再招一人合租該怎么辦 合租一方無故再招一人合租該怎么辦 ·電動,電動 電動 ·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我在呈貢御龍春小定了一套房子,現在 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我在呈貢御龍春小定了一套房子,現在聽別人說辦不了網簽,我的定金該怎么退 ·律師好我想問下我現在剛考完科一結果我無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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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5 1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