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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被告人劉某系某附屬醫院(某衛計委下屬事業單位)普外科主任醫師,全面管理科室醫療、行政等工作,包括對科室人員進行考核,參與醫療設備、耗材的采購申報和論證,指導安排醫療設備、耗材、藥品的使用。其在職期間,被告人劉某利用職務便利,為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向醫院銷售麥默通乳腺活檢儀設備和耗材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 萬余元;為甲某、乙某向醫院銷售藥品艾素、艾恒、樂加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 萬余元;為丙某向醫院銷售藥品力樸素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110萬余元;為丁某向醫院銷售藥品蓋諾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7萬元余;為戊某向醫院銷售藥品吡柔吡星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13萬余元,共計450萬余元。 一審.認為被告人劉某身為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依法應以國家工作人員論;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50萬余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以懲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 被告人劉某上訴提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有誤,收受回扣是科室全體醫生同意的集體行為,個人只分得40多萬元,本案應認定科室單位受賄,不應認定為劉某個人受賄,且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 法律簡析 醫療機構采購人員及醫務人員利用職業便利,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耗材等采購和臨床活動中,收受生產、經營企業及其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給予財物、“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一直是衛生行政部門的整治重點,但是一些醫務人員因利益驅使及法律意識淡薄,觸犯法律的紅線,致使自己身陷囹圄。 一、商業賄賂中“回扣”的定義 商業賄賂中所稱的回扣,是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時在帳外暗中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給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我們這里所稱的“回扣”,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采購活動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銷售方財物,或者非法收受銷售方財物,為銷售方謀取利益,或者醫務人員利用開處方的職務便利,以各種名義非法收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銷售方財物,為醫藥產品銷售方謀取利益。 二、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收受“回扣”的刑事責任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收受“回扣”的行為在刑法上涉及三個罪名,分別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的受賄罪;《刑法》..百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以及《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規定的單位受賄罪[中法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醫療機構中的國家工作人員,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采購活動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銷售方財物,或者非法收受銷售方財物,為銷售方謀取利益,構成犯罪的,以受賄罪定罪處罰[中法網]。醫療機構中的醫務人員,利用開處方的職務便利,以各種名義非法收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銷售方財物,為醫藥產品銷售方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 受賄罪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區別的關鍵是醫務人員是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根據《刑法》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四類:一是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二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三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四是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因此國有事業單位的醫療機構中從事公務具有領導、管理、組織、監督職務的人員,譬如..、財務負責人、科室負責人等以及政府或者主管行政機關任命到非國有醫院從事領導職務的..等具有領導、管理職務的人員,收受回扣構成犯罪的,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的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而國有事業單位中的其他醫務人員以及非國有醫療機構中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醫務人員,收受回扣數額較大的,則按照《刑法》..百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三、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收受“回扣”的行政處罰 《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均明確規定,醫師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禁止醫療機構在藥品購銷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禁止醫療機構的負責人、藥品采購人員、醫師、藥師等有關人員以任何名義收受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或者代理人給予的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 《藥品管理法》規定,醫療機構在藥品購銷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醫療機構的負責人、藥品采購人員、醫師、藥師等有關人員收受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或者代理人給予的財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的,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處分,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還應當吊銷其執業證書?!秷虡I醫師法》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法網]。 目前醫務人員非法收受回扣被處罰的報道屢見不鮮,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對醫務人員非法收受“回扣”的行為打擊力度逐漸加強。2019年4月12日,常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常德市第二人民醫院杜元平醫生收受現金回扣2次,共計350元,根據《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第十款規定,依法對杜元平作出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該行政處罰被媒體稱為史上最狠行政處罰,應當引起所有醫務人員的警惕。 二審判決 二審.認為,對于上訴人劉某提出其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應認定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上訴理由。經查,某附屬醫院系某衛計委下屬事業單位,屬于國有事業單位。劉某在擔任主任期間,全面管理科室醫療、行政等工作,包括對科室人員進行考核等,參與醫療設備、耗材、藥品的采購申報和論證,指導安排醫療設備、耗材、藥品的使用,具有代表該院履行組織、領導、監督、管理等職責,其職務具有管理公共事務的屬性,屬于在國有事業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依法應認定為國家工作人員。劉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依法應以受賄罪處罰。對于劉某提出本案是單位犯罪的意見,法律規定的單位犯罪是指以單位的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的行為,而本案中,相關銷售人員、相關醫生等科室人員的證言均證實,科室人員對醫療設備、耗材、藥品銷售人員送給劉某好處費的標準、地點、金額、方式等均不知情,且相關銷售人員將醫療設備、耗材、藥品的回扣按照同劉某商談的標準直接送給了劉某,劉某將絕大部分回扣個人占有。劉某的行為不符合單位犯罪的相關法律規定,依法不能認定為單位犯罪。劉某將部分回扣給予科室其他人員,屬于其對受賄款的處分,可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故該上訴理由不予采納。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人民法院的出庭意見應予支持。鑒于劉某在二審審理期間積極委托親屬退出贓款50萬元,有悔罪表現,根據其的具體犯罪情節,本院對劉某的刑期予以變更。二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50萬元。。...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請點此舉報。 歡迎訪問張勇律師網站標 簽:拍案說法, 醫療事故, 刑事辯護 網上搜:醫生收受“回扣”被判10年,醫療腐敗懲處力度加大 ※周邊律師文集: ·徐晨光律師特邀為法治評議專家參加全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評議會 ·徐晨光律師參加全區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座談會 ·徐晨光律師走進鄉村開展法治宣傳助力美麗鄉村建設 ·化干戈為玉帛——徐晨光律師成功調解一起合同糾紛 ※相關法律問答: ·屬于國家政策嗎?不算違約? 各位律師好,我家2000年與一單位簽訂20年果園承包合同。2011年底被告知,市林業局和市紀委根據《石羊河流域治理》(具 ·土地繼承問題,我父親在1998的時候去世了 我父親在1998的時候去世了,后來媽媽帶著我們改嫁,戶口遷離了原來住的地方,姓也改了。我父親留下一塊土地,那是可以 ·民事糾紛,商鋪物業和業主糾紛 民事糾紛,商鋪物業和業主糾紛 ·在敬老院跳樓身亡,我的弟妹在敬老院住的時間不長 我的弟妹在敬老院住的時間不長,當時也沒有隱瞞她的精神病情,間歇性的發作,在敬老院也發生過,還是通過另外一個病人 ·工傷賠償,手骨折了算幾級傷殘 工傷賠償,手骨折了算幾級傷殘 ·你好!喻律師,我是想咨詢下關于離婚的一些事! 你好!喻律師,我想咨詢下,我和我老公是協議離婚,但我不清楚我們之間的財產問題!我們之前開了一個店,他又投資了狗 ·趙律師您好:男女雙方在領了結婚證后男方出十萬,女方出 趙律師您好:男女雙方在領了結婚證后男方出十萬,女方出了十五萬共同首付一套住房,當時房子還沒有竣工。去年后半年房 ·我該如何解決這事 你好:我父親與3年前在家人不知情況下借得高額高利代后失蹤,直到債主找上門來我與家人才得知這一情況,我與家人多方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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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5 12: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