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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詞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北京邦洋律師事務所接受盜竊案件的被告人王某某的委托,指派我為王某某的辯護人,通過查閱本案卷宗并會見被告人,現對本案提出如下辯護意見,望貴院予以考慮、采納。 辯護人認為,本案中指控被告人王某某構成盜竊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現有的證據和事實之間存在多處相互矛盾,疑點較多并且不符合常理,證據尚未達到刑訴法所要求的確實、充分的證據標準,不足以認定被告人王某某構成犯罪。具體理由如下: 一、張通剛的以下供述證明被告人王某某與張通剛之間沒有盜竊的通謀和共同故意,也能間接證明被告人王某某沒有非法占有的盜竊故意: 1 2019年4月15日張通剛筆錄 問:你因何事到刑警朱莊中隊,你知道嗎? (訴訟證據卷Ⅰ第18頁) 答:我知道。因為我把別人的舊車輛以是自己的名義賣給了 王某某的事。 2 2019年4月15日張通剛筆錄 問:說說同伙人的基本情況? (訴訟證據卷Ⅰ第18頁) 答:我沒有同伙,這個辦法是我自己想的,我想好后聯系了 臨清市八岔路鎮切割舊車的王某某。 3 2019年4月15日張通剛筆錄 問:王某某是否知道是贓物?為什么? (訴訟證據卷Ⅰ第20頁) 答:王某某不知道這些東西是別人的,我給他說這是我抵賬 來的車輛。 4 2019年4月16日張通剛筆錄 問:王某某、劉汝祥他們知道這些車是誰的嗎? (訴訟證據卷Ⅰ第24頁) 答:都不知道。我說這是我抵賬來的車輛。 5 2019年5月22日張通剛筆錄 問:你因何事被逮捕你知道嗎? (訴訟證據卷Ⅰ第27頁) 答:我知道。因為我把別人的公交車、拖車等舊車輛以是自 己的名義給賣了切割舊車的王某某。 6 2019年5月22日張通剛筆錄 問:王某某是否知道是贓物? (訴訟證據卷Ⅰ第28頁) 答:我給王某某說這是我抵賬來的車輛。 二、劉汝祥的以下供述,雖然多處明確表述在行為發生時自己已經意識到了其行為是在盜竊,但是該供述與其行為之間充滿著明顯的矛盾,嚴重不符合常理,辯護人認為這些供述不足以采信。不排除這些供述是在辦案人員的誘導下,劉汝祥為了顯示自己的聰明,所發表的事后諸葛亮性質的言論[m.hbhongyijixie.com]。 1 2019年4月15日劉汝祥筆錄(訴訟證據卷Ⅰ第57頁) 問:你為什么總是晚上至凌晨時間段弄這些車輛、正常嗎? 答:不正常,說實在的,當時王某某給我說掙了錢平半分,腦子里光尋思著錢了,頭腦一混,別的沒多想,就這么辦了。 2 2019年4月16日劉汝祥筆錄(訴訟證據卷Ⅰ第61 62頁) 問:你們弄這些車時你有什么感覺嗎? 答:我開始就看著那個張通剛不像個老板,也不像是個有勢力的人,長的黑呼呼的,感覺他讓我們拉的車不是他的。張通剛還說聊城.長是他老丈人,濟南、冠縣都在招標,他竟標給八岔路前楊墳墳前要修公路,馬上就開工了,實際上我也想了聊城.長的女兒也不可能找他這樣的人。我當時想人家王某某叫干我就干,最關鍵的是王某某答應給我對半分錢,我們在弄臨清市聯通公司附近那輛白色福特六輪時我就懷疑是盜竊了。 3 2019年4月16日劉汝祥筆錄(訴訟證據卷Ⅰ第62頁) 問:你為什么到弄聯通公司那輛白色福特六輪時我就懷疑是盜竊了? 答:我感覺干工程用不上這種福特六輪,再說這輛白色福特六輪也不是在工地附近,明顯有主人,不是張通剛的,也不像張通剛說的那種情況。特別是到了弄那輛拉玉米芯的托盤時,我更相信是盜竊了,因為拉玉米芯的托盤跟干工程包工地的人不沾邊。 4 2019年4月16日劉汝祥筆錄(訴訟證據卷Ⅰ第62頁) 問:你最早對你們弄車有懷疑是什么時候? 答:說真的,弄那四輛車之前,張通剛說刑警朱莊中隊西邊攪拌站有8輛罐車去弄來切割了,我心里想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那是人家攪拌站的車,不會抵押給人,人家用著呢,當時王某某還說找時間弄來切割了。每輛車2000元左右給張通剛,廢鐵能賣4000 5000元,利潤大。 問:你弄這些車時心里是怎么想的? 答:我當時想,我不是主要的,我跟著王某某干,人家叫干咱就干,能跟著掙點錢。實際上晚上弄這些車時心里真的害怕,真的感覺這是在偷。 間:工英傳比你笨嗎? 答:王某某比我聰明多了,我能感覺出來這是在偷車,他怎么想的,他和張通剛是怎么說的我不知道,他就說是張通剛抵帳來的車。 5 2019年4月16日劉汝祥筆錄(訴訟證據卷Ⅰ第63頁) 問:你還有什么要說的? 答:從開始我就懷疑這個事,還是想著掙錢,把日子過好,人家王某某和張通剛是頭。我跟著掙錢,就這樣跟著干了。 本辯護人之所以認為劉汝祥的以上供述與其行為之間充滿著明顯的矛盾并嚴重不符合常理,是因為: ① 假設在行為發生時劉汝祥真的已經意識到了其行為是在盜竊,基于劉汝祥和王某某多年的朋友..和合伙做生意盈虧共擔的事實,劉汝祥必然會及時提醒或者私下和王某某進行溝通,否則不符合常理。 ② 假設在行為發生時劉汝祥真的已經意識到了其行為是在盜竊,按照正常的邏輯,在贓物的處理上劉汝祥應當唯恐避之不及,絕不會主動建議將贓物也就是拉玉米芯的托盤車放置在自己家的承包地上由自己保管。 ③ 假設在行為發生時劉汝祥真的已經意識到了其行為是在盜竊,當發現贓物被盜時,劉汝祥也不可能按照王某某的要求理直氣壯的傻乎乎的去公安報案,其正常的行為邏輯應當是知道被黑吃黑后只能秘而不宣、落個啞巴吃黃連[中法網]。另外這時他也必然會提醒王某某報案有可能發生的后果并阻止王某某報案。 三、劉福然的以下供述,雖然多處明確表述在行為發生時他也意識到了其行為是在盜竊,但是該供述與其行為之間也充滿著明顯的矛盾,也不符合常理,辯護人認為這些供述也不足以采信。 1 2019年4月16日劉福然筆錄(訴訟證據卷Ⅰ第82頁) 問:你感覺那天的事對嗎? 答:我感覺心里七上八下的不安,這個錢不好掙,因為不好不給王某某面子才去的。 問:為什么不安? 答:因為也沒有買方也沒有賣方[m.hbhongyijixie.com]。我感覺這就是偷東西,我當時想著人家來了人追上來揍我們一頓。 問:你感覺你們拉的這些東西是誰的? 答:感覺不是張通剛的,也不是王某某的[中法網]。 2 2019年4月16日劉福然筆錄(訴訟證據卷Ⅰ第82頁) 問:你感覺張通剛是什么樣的人? 答:我感覺張通剛就是個破爛孩子,根本不像是是老板、做生意、做工程一類的人。 3 2019年4月16日劉福然筆錄(訴訟證據卷Ⅰ第83頁) 問:你還有什么要說的? 答:我感覺那晚上就是在偷東西,心里好怕。 本辯護人之所以認為劉福然的以上供述與其行為之間也充滿著明顯的矛盾,并且也不符合常理,是因為:①假設在行為發生時劉福然真的已經意識到了其行為是在盜竊,即便其基于王某某是老板的身份不好意思說,按照劉福然與劉汝祥的..,劉福然至少應當私下提醒劉汝祥并將自己的疑慮和劉汝祥進行溝通。②假設在行為發生時劉福然真的已經意識到了其行為是在盜竊,當拉玉米芯的托盤被盜時,按照正常的行為邏輯劉福然應當提醒劉汝祥報案有可能發生的后果,并阻止劉汝祥報案。 四、被告人王某某在本案中,案發前后的以下行為也可以印證其沒有盜竊的主觀故意: ①被告人王某某每次取得涉案車輛后,都在其 朋友圈中公開發布了取得涉案車輛的情況的信息,在信息中均包含涉案車輛圖片。眾所周知, 朋友。...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請點此舉報。 歡迎訪問周志濤律師網站標 簽:刑事辯護 網上搜:周志濤律師為王某盜竊罪一案的辯護詞 ※周邊律師文集: ·周志濤律師為王某提交的不批準逮捕法律意見書 ·周志濤律師為王某盜竊罪一案的辯護詞 ·周志濤律師為陸某某濫伐林木罪一案的辯護詞 ·周志濤律師為孫某某故意毀壞財物罪一案的法律意見書 ※相關法律問答: ·我真倒霉軋死人了,我是一輛半掛車 我是一輛半掛車,自東往西行駛。對方是一個騎摩托車的,自西往東,客車也是自西往東,騎摩托的撞在客車左后角出到逆 ·他能賠償我嗎, 他對我不好,也不顧家也不顧孩子,他外邊有人了,變心了,對我也很冷淡,沒有性生活,我提出離婚,希望他要在經濟上給 ·您好,第二次起訴離婚可以請律師全權代理嗎?結婚證被男 您好,第二次起訴離婚可以請律師全權代理嗎?結婚證被男方藏起來了 ·麻煩擅長打土地糾紛 土地官司的律師來一下 30年前我家與劉家自愿更換土地耕種,并同時更換土地承包合同。更換后我家與劉家一直耕種更換后的土地。這30年以來一直 ·家庭財產咨詢我老公要和我離婚錢都在他手上 家庭財產咨詢我老公要和我離婚錢都在他手上 ·工資被扣,您好 您好,我從去年8月份在北京**公司上班,工作地點是在做雜志促銷員,一直到今年8月初,但是本來應該說9月份開始上保險, ·防衛過當防衛過當, 護母心切,防衛過當,把人x死6x,被判無期,想翻案,聯系電話:15180885546目前電話沒電,明早8:00可以聯系我 ·家里父母辦理銀行貸款而我本人身上有貸款有沒有影響 家里父母辦理銀行貸款而我本人身上有貸款有沒有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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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5 12: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