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原、被告于1992年10月,經人介紹認識,雙方于1993年6月15日在XX縣中臺鎮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兩人因婚前缺乏充分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共同生活后二人性格差異較大,常常發生爭吵,無法妥善地處理家庭矛盾,以致雙方未建立起真摯的夫妻感情[中法網]?;楹笥幸蛔?,取名郭XX,現已成年。
被告因性情暴躁,在共同生活期間多次對原告施加暴力并主動提出離婚。被告家人亦對其出手,原告無奈之下自2010年離開后再未回家,雙方分居長達10年之久,繼續拖下去已無任何意義,同時被告多次以各種形式騷擾導致原告難以忍受。
2019年11月20日,原告起訴至貴院提出離婚,貴院依法受理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貴院在(20XX)甘08XX民初1XXX號民事判決書中判決原被告雙方不準離婚,希望雙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溝通,矛盾會得以解決。但相處幾個月以來,原、被告的夫妻..并未得到有效改善并一直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辦案經過:
在接受委托后,我們積極協商處理方案,形成對應的訴訟和調解策略,收集相關證據,為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開庭應訴提出符合法律規定的主張。
案件結果:
法院最終支持我方的訴訟請求,判決解除雙方的婚姻..。
律師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律師提示:
一、選擇離婚兩種途徑:
1、 協議離婚;
2、 訴訟離婚;
在我國傳統意識濃厚,通常情況下一般人不愿將夫妻爭議訴諸法院。
因此,協議離婚,無疑是解除婚姻..的..選擇。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
(1)一方當事人請求登記離婚的;
(2)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但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債務清償未達成協議的;
(3)雙方或一方當事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4)雙方當事人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
對于一方在國外,無法回國辦理國內協議離婚手續時,向法院訴訟解決則是唯一途徑。
二、離婚涉及的主要問題
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破裂,有無和好的可能?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三、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
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沒有打官司的經歷,更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卻是圍繞“證據”進行的,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說不清”。比如,家庭暴力的證據:有傷痕照片、報警 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等。
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在起訴之前是非常重要的。
一方起訴后,另一方有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甚至制造虛假債務的可能。
起訴前,..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必要時可以采用訴訟保全措施[中法網]。如果知道了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對銀行帳戶明細進行查詢,法院一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m.hbhongyijixie.com]。
四、起訴離婚需準備的條件
1、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4、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
5、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的結婚證或夫妻..證明書;
6、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認為需要請一個人代為參與訴訟,可以依法委托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但原被告必須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體,任何人不可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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