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9年11月份,張X因醉酒駕駛被查獲,取保候審期間,原告向被告提及此事,被告自稱有熟人,可以將原告涉嫌危險駕駛罪一事搞定,確保張X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劉X先后向原告索要辦事費用5萬余元,2020年6月,原告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為此,張X認為被劉X欺騙,要求劉X返還5萬元,劉X稱大部分費用已經給了辦事人員,不愿意還給張某[m.hbhongyijixie.com]。張某不同意,便委托我訴訟至法院。
律師分析
張X委托劉X代為辦理一定事項,支付一定費用,是一種委托代理法律關系。本案中委托代理的事項主要是劉X通過公安機關內部熟人打招呼來免除張X的刑事責任,該項約定的委托合同內容是通過非法手段使犯罪嫌疑人免予追究刑事責任,顯然其內容違法且違反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應無效。對于合同無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不能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中法網]。”因此張X可以主張委托合同違法,合同無效,要求返還委托費用。
案件結果
該案件最終經過法院調解,被告劉X當場向張X返還全部委托費用,張X拿到所有的委托費用,我方撤回起訴。[m.hbhongyijix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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