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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李xx涉嫌集資詐騙犯罪辯 護 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湖南大民律師事務所肖國平律師依法擔任本案被告人李xx的辯護人。 現依據事實和法律,發表如下辯護意見。 一、公訴方對李xx在涉案公司的工作和身份、違法所得方式及金額的陳述,不正確。 (一)李xx不是涉案公司的財務人員,而是普通文員,應認定為涉案公司涉案行為的輔助人員。 1、李xx的具體工作就是: 在全案部分“融資業務員”拉回“投資客”的時候,在涉案公司早已擬定好的固定合同文本上,按照業務員和投資客的要求,填寫“投資客”姓名等身份信息,以及“投資”金額、期限,由“投資客”簽名,蓋上公司印章和李x私章,同時在合同“辦理人”處簽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收受“投資款”并交給張達[m.hbhongyijixie.com]。 經過對案卷資料的統計,辯護人發現,在投資合同上作為“辦理人”簽了字的,共有17人,分別是:張達,王璨璽,李xx,楊芳,張花元,張小思,倪成,譚慧,楊洋,楊株花,周梓杰,彭添苗,羅丹,譚小年,陳佳煜,彭兵、陳小姣。上述辦理人,一部分就是融資業務員。 另外,有10份投資合同沒有“辦理人”簽字[中法網]。 由此可見: (1)李xx的工作,對合同條款,金額,期限,回報率,不能施加任何個人意志,正如公司聘請的保潔員或廚師,不能對公司的融資業務產生任何影響[中法網]。單獨的“辦理人”,既不是公司的融資策劃組織人員,也不是融資業務員,對融資沒有提成,其實就是一個純輔助性質的輔助人員; (2)即使在融資業務員和公司財務張達之間,沒有合同上的“辦理人”,“融資業務”同樣能順利完成。 2、公司主要人員均不認為李xx是公司財務人員。 本案..被告人李x在回答偵查人員關于公司的人員結構的訊問時,回答:我是總集團公司的負責人兼湘潭那邊的負責人,益陽這邊的負責人是張xx,她主要負責帶融資業務員并監管公司財務,張x是公司的會計兼出納,益陽這邊下面的業務員是譚x、楊xx、倪xx、楊x四個人,還有唐衛紅幾個離職的。見案卷第2卷第11頁。 本案第二被告人、公司益陽地區負責人張xx在回答偵查人員關于公司的人員結構的訊問時,回答:李xx是集團公司的總負責人兼湘潭那邊的負責人,張達是公司的財務總監,主要負責公司的進出帳核對,益陽這邊的財務賬進出都必須由張達審核,黃xx是公司的運營總監,他給我們說他是策劃宣傳部主席,要我們叫他黃主席,他主要負責公司融資活動的策劃(包括組織客戶旅游,聚會聚餐),對業務員的培訓,融資政策調整,對外宣傳文案等,益陽這邊下面的業務員是我、譚x、楊xx、倪x、梁x、馮x、楊x四個人,還有唐xx等幾個離職的[中法網]。見案卷第2卷第28-29頁。 本案被告人張xx供述:李x是公司的法人兼董事長,下設總經辦,成員是我和黃新星、李新、李xx,黃新星是公司的講師負責營銷策劃,李新負責對外投資,我負責公司融資款的進出,李xx負責和客戶簽投資合同。在湘潭、益陽、桃江等地,還有融資業務員10多人。見案卷第2卷第38頁。 本案被告人楊xx供述:李x是公司的法人兼董事長,益陽這邊的負責人是張花元,黃新星是公司的講師負責銷策劃,李新是投資部長負責對外投資,張達負責公司財務,在湘潭、益陽、桃江等地,還有融資業務員10多人。見案卷第2卷第38頁。見案卷第2卷第51頁。 本案被告人譚慧供述:李x是公司的法人兼董事長,益陽業務經理是張花元,黃新星是公司的講師負責銷策劃,張達負責公司財務和后勤,李新是公司投資部長負責對外投資,在湘潭、益陽、桃江等地還有融資業務員20多人。見案卷第2卷第63頁。 以上最熟悉公司組織結構的人員,沒有人說李xx是公司財務人員。唯有張達說,“李xx負責和客戶簽投資合同”。 3、李xx不會電腦操作,沒有能力進行會計或出納造表、對賬等工作。李xx不但沒有在電腦上進行會計出納操作,也沒有在紙質文書上進行會計、出納工作,當然不屬于公司財務人員。 4、李xx在涉案公司工作期間,公司出納另有其人,司法機關認定該人不涉嫌犯罪。本辯護人認為,司法機關不追究出納的刑事責任,符合法律規定。 5、李xx來公司的初始目的,就是應公司老板李x的邀請,作為李x的堂姑姑,協助調和張花元與張達的緊張關系。來到公司后,順便為公司從事了輔助性的文書工作。 (二)公訴機關指控“李xx在公司領取薪資及資金提成約五萬元”,這是錯誤的。 李xx在非法融資業務中,沒有提成。 案卷補偵第26卷第79-103頁,公司2018年2月至2020年2月工資表顯示,李xx全部造表工資及實際領取的工資情況如下: 2019年4月,基本工資5000元,沒有提成,合計5000元,實領工資空白。其他人實領工資也是空白。 2019年5月,基本工資5000元,沒有提成,合計5000元,實領工資空白。其他人實領工資也是空白。 2020年1月2月匯總,基本工資5000元,沒有提成,合計5000元,實領工資空白。其他人實領工資不是空白。 李xx從來都沒有有機會獲得資金提成,工資表情況印證了這一點。 二、李xx作為涉案公司的輔助人員,不知悉公司其他人員可能存在的詐騙意圖和行為,其涉案行為與涉案公司其他人員可能存在的“詐騙”無共同意志,可能與涉案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有關聯,但不構成集資詐騙罪。 (一)李xx在公司的時間很短,2019年5月份來到益陽,年底就離開了。李xx對公司運作真實模式,可能存在的欺騙行為,完全不了解。 (二)李xx從來不知道公司的投資項目真實情況,從來沒有參與制定公司的融資政策。 所以,李xx不構成集資詐騙罪。 三、對李xx涉案行為的定性及處理意見 1、如前所述,李xx只是公司吸收公眾存款的輔助人員。 2、應當比照本案其他類似人員,認定李xx涉案行為情節顯著輕微,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之規定,宣告其無罪,或者,依據刑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免予刑事處罰。 以上辯護意見,請合議庭采納。 謝謝! 李xx的辯護人 湖南大民律師事務所肖國平律師簽字: 2021年12月2日。...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請點此舉報。 歡迎訪問肖國平律師網站標 簽:律師動態, 刑事辯護 網上搜:為涉嫌集資詐騙罪的被告人作無罪辯護 ![]() 事發地:*<--詳細地址?要找哪里的律師? 手機號:*<--請留手機,以便律師回復 ※周邊律師文集: ·涉嫌詐騙罪被宣判無罪! ·《民法典》與住房公積金業務實務 ·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被取保候審、被不起訴 ·湖南大民律師事務所參與地方政府立法工作 ※相關法律問答: ·家人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有家不敢回 你好!我小妹三年前認識一男友(小妹25歲,男友50歲)迅速發展為同居關系,期間她男友讓我小妹了解和認識了他的社會人 ·我的戶口跟爸媽哥嫂在一起,然爸媽哥嫂把老房子給我,讓 我的戶口跟爸媽哥嫂在一起,然爸媽哥嫂把老房子給我,讓 ·勞動糾紛,我是2009年在公司上班的 我是2009年在公司上班的,工作不到一年。在今年2月份自己主動辭職。(進去的時候簽了個試用期為2個月的合同)但在工作 ·網友借錢不還怎么,各位律師;你們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是網認識2了 各位律師;你們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是網認識2了,我們相約做朋友不見面;去他說生意出現困需說的很痛我就找朋友借了2萬給 ·結婚的時候父母大答應給大兒媳的老宅基地及房屋,現在我 結婚的時候父母大答應給大兒媳的老宅基地及房屋,現在我要拆房買房,父母說宅基地有小兒子一份他們不讓拆。 ·我父親九十多歲是老革命軍人潘佛慈,現住紫金縣藍塘鎮石 我父親九十多歲是老革命軍人潘佛慈,現住紫金縣藍塘鎮石城村下城西門組四號,曾是高固部隊里的副班長,因證件丟失無法 ·追債起訴 欠款30萬 房屋抵押 有欠據 律師您好:我的債務糾紛是在吉林省遼源市。我去年10月份借款30萬元給我舅舅的一個朋友李某,他說一個月內就還。因為當 ·未經批過的集體土地個人霸占建菇棚 村上的一戶人擁有的菇棚坐落在我們村老祖宗傳承下來的大水塘上,原本是一個為了安全,能夠及時自救火災的唯一水源,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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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6 13: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