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

居間合同糾紛什么意思?如何引起的? (一)因酬金支付而引起的居間合同糾紛
從居間合同的定義來看,其具有有償、諾成、不要式合同的特征。在此類型糾紛中,一般情況下,居間人是作為原告參加訴訟,而被告通常是委托人。根據《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第四百二十七條還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通過對上述法條的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在此類居間合同糾紛中,作為原告的居間人只要舉證證明促成合同成立,就可以取得酬金,而酬金的多少則可以依據約定或者公平合理原則加以確定。假使沒能促成合同成立的,也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所以在此類糾紛中,原告的舉證責任合符“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并且作為原告的居間人也容易舉出是否促成合同成立的證據,在訴訟中,其舉證權利和義務是一致的;對于作為被告的委托人,如要提出抗辯,同樣只要舉出合同是否訂立的證據就行,也合符“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二)因賠償而引起的居間合同糾紛
在這類居間合同糾紛中,往往是委托人作為原告,居間人作為被告參加訴訟。作為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及理由也多半是以居間人提供的合同訂立的機會有誤,雖然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立了合同,但該合同的履行卻造成委托人損失,例如介紹空車配載信息,承運人將委托人的貨物運走后卻下落不明;房屋中介中,委托人在締結合同后并在履行義務中才發現對方根本無權處分房屋,而委托人為此卻已經付出了一定的代價,等等。由于第三人有意或無間逃避承擔法律責任,往往下落不明,一去不返,在此情況下,作為委托人往往只好找到居間人要求賠償,而作為居間人的不愿賠償或為賠償標準無法形成一致意見,從而引起糾紛。
以上就是居間合同糾紛什么意思的資料,由此可見,居間合同糾紛大多是因為酬金支付和因賠償問題引起的。居間合同的糾紛可以通過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
⊙聲明:本頁內容僅代表發帖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侵權或違法違規,
請點此舉報。
⊙相關內容
·
燈具購銷合同樣本是什么
燈具購銷合同樣本是什么一、燈具購銷合同樣本燈具購銷合同范文甲方(采購方):乙方(供應商):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一、合同標的(名稱、規......·
合同違約責任賠償原則有哪些?
合同違約責任賠償原則有哪些?1、完全賠償原則完全賠償原則是指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損失,都應由違約方負賠償責任。即違約方不僅應賠償對方因其違約而引起的現實財產的減少,而是應賠償對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這是對受害人利益實行全面的、充分的保......·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一、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如果后履行一方已經瀕臨破產,處于停產或半停產,遭受經營上或財產上的重大損失,因資金困難而不能支付相互間......·
國際貿易書面合同有效成立條件是什么?
國際貿易書面合同有效成立條件是什么必須符合法律規范,方為有效,即合同必須具備某些法律條件,主要包括:1、合同當事人具有行為能力。進出口雙方在法律上必須具有簽訂合同的資格。一方面,就我國的進出口商而言,只有政府批準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才能就其有權經營的商品對外達成......
·
南京律師代理
南京律師代理民事訴訟和仲裁,代理市中院、省高院申訴和上訴。......
·
【平涼胡森軒律師親辦案例】上下樓鄰居因漏水對方提起的虛假侵權訴訟法院判決駁回
案情簡介:高XX與孫XX樓上樓下居住,2018年9月因高XX房屋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