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后發生的糾紛;
(三)勞動者退休后,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 浙江 何強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碩士 執業14年 |
1886887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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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羅東升律師 |
主任律師 |
18516500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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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 高峰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執業13年 |
1330519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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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 徐志勇律師 |
雙學士 執業21年 |
18168563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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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 趙洋洋律師 |
副主任律師 執業12年 |
14751692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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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邱國開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2年 |
1305226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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